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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辅警被举报“私开警车回家砸毁他人财物” 当地公安局:已作出辞退处理

近日,湖南湘潭湘乡市中沙镇中沙村一名村民在红网“问政湖南”栏目举报称,中沙派出所辅警汪某一在值班期间私开警车回家,手持铁锤砸毁他家围墙、门窗及下水管道。11月12日,湘乡市公安局公开回复称,已对涉事辅警作出辞退处理。

▲村民称“汪某一私开警车回家”图据红网“问政湖南”栏目

该村民称,“我们曾在自家宅基地上建厨房,但汪某一带着家人无理阻挠,强行霸占该位置。无奈之下,我们只能求助于村支书,才另地艰难建成。汪某一家又将我家的楼梯间变为鸡圈,粪便遍地,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了我们一家的基本生活。去年年底我家装修时,汪某一竟故意用车堵住路口,阻碍我家通行,严重影响我们一家的生产生活。”

“今年年初,汪某一一家变本加厉,故意将垃圾丢到我家围墙及窗户上。我家据理力争时,汪某一在派出所值班期间,擅离工作岗位私开警车回家,身着警服,其后手持铁锤砸毁我家围墙、门窗及下水管道……”该村民称,“报警后,在中沙派出所会议室协调时,汪某一的母亲和妻子甚至用热烫的水泼向我亲家脸部。”

该村民表示,“我们强烈请求依法严惩汪某一的违法行为。”

11月12日,湘乡市公安局公开回复上述举报称,“您已通过多种途径反映原中沙派出所辅警汪某一的相关问题,我局警务督察大队已收到,并联合治安大队开展调查处置。”

经查,汪某一与邻居汪某二两家存在地界纠纷和邻里矛盾,双方多年前修建房屋时达成口头协议。2025年2月9日,汪某二在修建排水沟时未征得汪某一家同意,将对方修建并硬化的水泥路面砸坏,引发纠纷。后汪某一持锤子砸坏汪某二家户外的塑料下水管道、不锈钢窗户围栏。第二天,中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时,杨某某(汪某一母亲)与熊某某(汪某二亲家)发生纠纷,杨某某用手拍桌子,将茶水泼在熊某某身上。双方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案件提级由局治安大队进行办理。

湘乡市公安局称,2月18日,该局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定,对汪某一作出辞退处理。经调查,双方系邻里地界纠纷,故意损毁财物及侮辱他人的违法情节特别轻微,4月21日,该局依法对双方故意损毁财物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5月15日,该局对杨某某调解过程中侮辱他人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如对公安机关处理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红星新闻记者胡闲鹤

评论列表

丽日蓝天白云
丽日蓝天白云 233
2025-11-13 21:16
砸毁他人财物,属于刑事案件

用户49xxx04 回复 11-14 12:35
至少寻性滋事吧,至少应该要拘留吧

用户17xxx30 回复 11-14 14:07
以彼之道还彼之身。

用户13xxx91
用户13xxx91 163
2025-11-13 22:04
辞退就行了?[哭哭]

大爷 回复 11-14 13:19
网络判官不都是死刑起步么?

用户13xxx17 回复 11-14 18:09
枪毙不枪毙不说,这都涉嫌犯罪了至少判个几年,既然是辅警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多判几年,我这个判罚你们家属满意吗?

用户10xxx89
用户10xxx89 106
2025-11-13 21:52
寻衅滋事
无语
无语 87
2025-11-13 22:34
私开警车有点过了

草根 回复 11-14 16:14
耀眼一下,说严重点是恐吓,你斗不过我

幫註
幫註 47
2025-11-14 00:27
还有特别轻微

本座法号一纵欲禅师 回复 用户10xxx95 11-14 09:09
你好好学一下知识关于事件划分等级或者案件的划分等级,文盲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用户10xxx95 回复 11-14 08:55
说明你孤陋寡闻

道法随心不爽就骂回去
道法随心不爽就骂回去 43
2025-11-13 22:51
农村复杂的是人心。

面包树 回复 11-14 07:05
城市复杂的是什么呢?人性???

风吹PP凉
风吹PP凉 40
2025-11-14 05:07
[并不简单][并不简单][并不简单]文中压根没提及 涉事地界到底归属权是谁?不是谁说就谁有理!那个当辅警的只是在上班开了公车回家办私事而已,和地界纠纷没多大关系

风吹PP凉 回复 火箭狮子 11-14 10:24
[并不简单]要不要S回学校让体育老湿补课语文!这段也没清楚交待涉事所属归是谁!口头协议是个啥?法律支持吗

火箭狮子 回复 11-14 08:22
经查,汪某一与邻居汪某二两家存在地界纠纷和邻里矛盾,双方多年前修建房屋时达成口头协议。2025年2月9日,汪某二在修建排水沟时未征得汪某一家同意,将对方修建并硬化的水泥路面砸坏,引发纠纷。

追风少年
追风少年 39
2025-11-14 02:33
辞退就行了?[哭哭]

用户10xxx94 回复 11-14 16:12
村民纠纷别说吵架,打架的都海了去了,怎么都枪毙?

未来
未来 38
2025-11-13 22:33
如果是这个人去父亲家,把他家的下水道东西损坏,不知道也是这样吗?
用户17xxx67
用户17xxx67 27
2025-11-13 21:56
挂一块超过五千的玉石[笑着哭]
站在山顶看世界
站在山顶看世界 22
2025-11-14 07:50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辞退就行了?我在工厂打工,故意把人家财物毁了,仅辞退就行的话,那就感谢你了!

用户10xxx95 回复 11-14 08:56
你不服气,去互相起诉去嘛,双方都损毁了对方财物,只不过这一方是辅警而已

坐等大饼 回复 11-14 10:34
法盲真可怜

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 12
2025-11-14 05:22
上次有网友讨论,辅警能否开警车,有人说可以,有人又说不可以,到底行吗

用户16xxx27 回复 11-14 13:08
辅警没有执法权,不得单独出警[笑着哭]然后他上班时间,开着警车去把邻居墙砸了,所以他这个事就是滥用职权,肯定是要开除的。

揾食喈犯法咩 回复 11-14 09:32
公车私用,无论是哪个行政执法人员都不行,只有执行公务的时候能用公车,不然向督察一个举报一个准

市不正常人类治疗中心主治
市不正常人类治疗中心主治 11
2025-11-14 07:06
文中有提到是汪二先弄了人家的地[得瑟]别一上来就开喷,后面的事谁说谁有理了

默默无言 回复 11-14 07:46
辅警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并不简单]

南无地藏王菩萨感恩父母
南无地藏王菩萨感恩父母 7
2025-11-14 09:57
愿世界战争灾难早日消除,国泰民安!愿所有人平安健康,敬请吃素放生,常念阿弥陀佛。挽回劫运要戒杀人吃素!心好,世界就好;人心坏,世界就坏,末日就将来到。南无观世音菩萨保佑
用户29xxx46
用户29xxx46 6
2025-11-14 13:28
辞退只是行政处罚,避重就轻,在大数群众眼中,辅警汪某已受到处罚,其实不是,如果损坏、砸毁他人财物,已泄及刑事责任。
用户69xxx92
用户69xxx92 4
2025-11-14 08:08
看名字不是近亲也是远亲
座地鼎
座地鼎 4
2025-11-14 12:27
杀人未遂算不算特别轻微?
大菠萝
大菠萝 4
2025-11-14 15:15
考点:“其后手持铁锤砸毁我家围墙、门窗及下水管道……”属于特别轻微,不予以处罚。各位同学要铭记[得瑟]
用户10xxx58
用户10xxx58 4
2025-11-14 13:02
装逼神器
刷车全靠下雨
刷车全靠下雨 3
2025-11-14 15:33
特别,确实特别,第一次听说
D教授
D教授 3
2025-11-14 18:59
这人工作丢了才弄他呀,
用户17xxx87
用户17xxx87 3
2025-11-14 20:19
辞退了事?应追究刑事责任!才可是最好处理结果!
嗨!嗨
嗨!嗨 2
2025-11-14 09:04
互殴[抠鼻]
乘风
乘风 2
2025-11-14 14:51
这不是犯法了吗,不追究他的违法犯罪责任吗?
用户17xxx63
用户17xxx63 2
2025-11-14 08:57
地界纠纷这是所有村子都有的问题。
用户11xxx90
用户11xxx90 2
2025-11-14 23:46
轻微就轻微,你还来个特别轻微[笑着哭]
笑对人生叶柏文
笑对人生叶柏文 1
2025-11-14 15:05
特别轻微,等于无罪?知法范法,罪加一等
用户10xxx90
用户10xxx90 1
2025-11-14 14:44
辅警工资1900一月
保家卫国
保家卫国 1
2025-11-14 15:26
不予处罚?也砸坏他家财物,也把水泼他脸上,你看看这个怎么罚你
你我他
你我他
2025-11-14 15:56
特别轻微?
用户10xxx74
用户10xxx74
2025-11-14 12:54
必须按寻衅滋事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