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男子闹市街头强制猥亵女性 被害女子:咬破他的嘴反抗,才没得逞 晚上9点的西安闹市街头人来人往,可周女士却遭遇了惊魂一幕!2025年3月31日,她被陌生男子蒋某某,尾随近百米后强行拽倒,对方不仅压住她身体,还强行亲吻,甚至试图脱她裤子,多亏周女士拼命反抗、咬破对方的嘴唇,才让蒋某某吓得逃跑。 事后周女士被诊断出唇挫伤、创伤应激反应,还患上了失眠、焦虑抑郁,医疗费花了944.43元。警方靠她嘴里残留的嫌疑人血迹,第二天就把人抓获归案。可近日拿到判决书,蒋某某仅因强制猥亵罪被判8个月,这让周女士完全无法接受,于是提交抗诉申请,希望按强奸未遂定罪。 法律上强制猥亵和强奸未遂差别很大,一个是“揩油”式性侵犯,一个是意图发生性关系的严重侵害,量刑能差好几倍。但蒋某某在公共场所作案,还试图脱裤子,主观恶性明显,8个月刑期确实难抚平受害者的心理创伤。 希望检察院能仔细审查,给受害者一个更合理的结果,也让大家在街头行走时能真正安心。你觉得这起案件该按什么罪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