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快讯!。 据多家韩媒报道,韩国李在明突然宣布了“调查与起诉分离”的检察体系重组设想。 这一点直接触到核心,韩国检察机关长期同时握有侦查和起诉两项权力。 1996年,全斗焕与卢泰愚因军政时期案件被判重刑,1997年获赦免,检方角色极为突出。 朴槿惠在2017年被弹劾,2018年定罪,累计刑期约22年,2021年获特赦;李明博2018年定罪,最终刑期17年,2022年获特赦。 对照英美,警察负责侦查,检方负责起诉,权力分流更清晰、边界更明了。 韩国在文在寅时期已启动调整,2019年推进警检分工,2021年设立公职者犯罪调查处,2022年进一步压缩检方侦查范围。 据报道,李在明此番思路是将侦查交由警察主导的新单位,起诉归独立起诉机构管理。 这一方案涉及预算拆分与人员安置,仍需立法程序与细则论证。 目前争议焦点在于,警察能否承接复杂金融与腐败案件,起诉端如何保持独立与专业。 日本的路径可参考,警察主侦、检方特搜部盯重大案件,形成相互牵制。 李在明本人曾因大庄洞等案被多次传唤与起诉,相关案件仍在司法进程之中。 如果分离落地,卸任领导人的案件将由两条线推进,个人定向操作空间会被压缩。 风险同样存在,边界不清可能带来推诿与效率问题,配套制度必须跟上。 关键在流程透明、记录完整、责任明确,建立经得起复核的运行机制。 一旦把权力拆散并装进可审计的框架,长期困扰韩国的“下台即入案”现象才有机会明显减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