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辜负每一份善意”10月20日上海一老人过世,由于一生未婚、无子女,百万遗产被收归国有!不料堂妹提出异议,她说自己长期照顾老人,并在他病重期间悉心照料、身后操办丧事,要求继承老人的遗产,并与民政局“对簿公堂”,法院判了![无辜笑] 上海的李老伯去世了,他一生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都已先他而去,生前他并未留下任何遗嘱,这样一来,他名下的遗产,括一栋老洋房、一辆车和若干存款,总价值上百万元,按照法律规定,眼看就要收归国家所有。 就在区民政局依照程序准备接手这笔遗产时,一位亲属出现了,她是李老伯的堂妹,李女士,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堂兄妹并不在继承人范围内。 但她向法院提出了异议,李女士向法院陈述,尽管自己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在李老伯生前,尤其是在他生病期间,她付出了很多。 她提供了日常起居的照料,生病时在身边陪护,甚至连老人的后事也都是她一手操办的,为此她向法庭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材料,请求分得部分遗产。 法院经过审理,重点参考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这条规定指出,对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综合审查了李女士提交的证据后,法院认定她的扶养行为是长期且实质性的,并非偶尔的探望或简单的帮助。 基于这一点,法院作出了判决,李老伯名下价值最高的老洋房归李女士所有,以补偿和认可她的付出,而车辆和存款,由于与李女士的扶养付出关联度未被认定达到分得全部财产的程度,则依然按照原计划,收归国有。 这个判决结果,在情理法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它既没有完全推翻无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时遗产归国有的法律规定,又对堂妹实实在在的赡养行为给予了法律的承认和补偿。 许多了解到这个案例的网友都表示支持,觉得这样的判决合情合理,让那些默默照顾老人的好心人得到了安慰,也体现了法律的温度。 如今随着家庭形态的变化,像李老伯这样的独居老人并不少见,在法律的框架内,实际的付出和照顾,比遥远的名义上的血缘关系,更能得到法律的重视。 看了这个新闻,感觉心里挺暖的,评论区里大家也是讨论得很热烈: “这个判决合情合理!法律就应该保护实实在在的付出,而不是只看那一纸血缘关系。为法院点赞!” “堂妹是好样的,比那些平时不见人影、分遗产时比谁都积极的所谓亲戚强太多了,她得到这套房子是应得的,好人就该有好报。” “这个案例很有示范意义。现在那么多独居老人,很多都是靠邻居、远亲照顾,这个判决等于告诉大家,别怕好心没好报,法律是站在公道这一边的。” “想知道具体照顾了多久才能算‘扶养较多’?比如是一两年,还是五六年?有个标准参考就好了。” “虽然但是,车子存款为啥又充公了呢?感觉堂妹既然照顾了全部,遗产都给她是不是更合理?不过现在这样也算是个不错的结果了。” “这才是法律的温度!既肯定了堂妹的付出,也没把国家的法条当摆设,老洋房给她很公平。” 你觉得对于这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非直系亲属,继承全部遗产更合理,还是像本案这样部分继承更公平? 官方信源: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