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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心了!” 杭州,高先生在河边散步,撞见一女子跳河,他二话不说跳下去救人,事后

“寒心了!” 杭州,高先生在河边散步,撞见一女子跳河,他二话不说跳下去救人,事后把这段救人视频发上网,本想记录一下,结果,被获救女子举报了高先生,说侵犯了她的肖像权。高先生又委屈又窝火:“我连她正脸都没拍清,怎么就侵权了?” 10月14号晚上11点多,杭州的高先生,加完班,正沿着运河散步,突然听见“扑通”一声,转头就看见一个穿深色外套的女子在水里扑腾,头都沉下去一半。他没顾上脱鞋,扒了外套就往水里冲,河水冰凉刺骨,刚游到女子身边,对方就没了力气,直往水里沉。 高先生只能单手拽着她的胳膊往岸边拖,另一只手划水保持平衡,脚底下突然一阵刺痛,低头一看,一道大口子正往外渗血,口袋里的800块的耳机也早没了踪影。 好在,岸上有人扔了根绳子,高先生把绳子缠在女子身上,自己在水下托着她,一点点往岸边推,等把人拉上岸,他想借着绳子爬上去,却发现绳子短了一截,只能憋着劲又游了回去。 事后,他也没多停留,自己去医院打了破伤风,医药费全是自掏的,而被救的卢女士,连句谢谢都没说就走了。 过了两天,高先生从热心市民那拿到救人的视频,想着第一次救人,在社交账号发出来留个纪念,视频里,卢女士的脸本就模糊,看不出真实面目,主要拍的是他自己救人的动作。 刚开始,视频一发,还有不少人夸他勇敢,但没一会儿,卢女士就找过来,让他赶紧删视频!不等他回应,平台就发来通知,说视频侵犯肖像权被下架了。 高先生一猜,就知道是卢女士干的,因为这种举报得提交身份证。 更让他难受的是,不明真相的网友开始私信骂他,说他救人是为了炒作、想讹钱。 于是,10月19号晚上,高先生把视频重新剪了,给卢女士的画面打了厚厚的马赛克再发出去,他很委屈,说:“我露我自己的脸总可以吧?我只是想证明我没做错。” 那为什么被救人执着于让施救人删视频? 后来有网友爆料,卢女士之前跟男友说去东北出差,结果出现在杭州运河边,怕视频传出去被男友发现实情,才急着删!还有人说,她是嫌自己落水时的样子太狼狈,不想被人看见。 卢女士的动机并不清楚,但有律师出来解释了,肖像权不只是保护脸,衣服、发型这些能认出人的特征也算,这可能是平台受理举报的原因,但高先生的视频没商业目的,也没丑化她,未必真的构成侵权。 高先生后来接受采访时说,当时救人没想那么多,就是觉得人快没了,不能见死不救。现在想想,脚底的伤还疼,耳机没了,医药费花了,没得到一句感谢就算了,还被举报,心里真不是滋味。 “要是再遇到这种事,我还是会救,但可能不会再发视频了。” 其实这事说穿了,就是少了点人情味。卢女士要是真觉得视频不妥,好好跟高先生说一句:“谢谢你救了我,视频能不能帮我打个码?”高先生大概率会同意,何必要闹到举报这一步?而高先生发视频前,要是先给对方画面打个码,也能避免后续这些麻烦。 老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高先生冒着重伤的风险救了人,换回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难免让人心寒。要是让见义勇为的人流血又流泪,以后真有人遇到危险,旁边的人可能就会犹豫,会不会救了人还惹上麻烦? 说到底,救人是冒着风险的善意,肖像权该保护,但不能成了忘恩负义的借口。多一点沟通,少一点猜忌,多一份感恩,少一份冷漠,这样才不会让善意被辜负,也不会让见义勇为变成一件让人犹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