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经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已于10月1日起施行。10月16日,我市召开《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贯彻实施推进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先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广民出席会议。
王先正指出,冬季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要切实增强做好集中供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政治高度、民生角度、发展维度充分认识集中供热和《条例》实施的重要性。要扎实推动《条例》学习宣贯和落地见效,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让《条例》在实践中发挥实效。要以《条例》实施为抓手,推进集中供热重点工作,持续完善供热主支管线,稳步实施供热提质增效工程,奋力推动集中供热工作实现新突破,为中国式现代化徐州新实践持续增添“温暖”底色。
刘广民要求,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压实责任,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取得实效。
会议还向提出立法建议的个人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
徐州广电记者:赵峰
审核: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