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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了大德了!”10月15日报道,广东,一对新人高高兴兴办婚礼,结果全程被婚庆公

“缺了大德了!”10月15日报道,广东,一对新人高高兴兴办婚礼,结果全程被婚庆公司偷偷直播到了网上招揽生意,对方居然理直气壮地表示,合同上签了字就是授权,只同意删除视频死不道歉,并表示可以去法院告他们,网友:把你家的事儿公布于众任人评论,你愿意吗?[紫薇别走] 甲方所定摄影摄像师宴会后发出的照片或小视频,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用来发布,新人的理解很直接:发布前必须单独征得同意,婚庆公司却坚持认为,签合同就等于一次性授权了所有后续使用。 按照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当条款存在歧义时,应该采用对起草方不利的解释,更关键的是,即便合同允许发布,用于商业宣传也需要当事人明确同意。 合同中还有一条“下架删除不产生任何经济补偿”的规定,这类条款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无效的,服务方不能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同时剥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一对新人花了数万元办婚礼,结果婚庆公司操作失误,现场大屏播放了不当内容,最后闹到法庭才获得赔偿,这些事件背后反映的问题很相似:一些服务商习惯在合同中埋下模糊条款,为日后的争议留下空间,当问题暴露,有些商家甚至摆出“不服就起诉”的姿态,完全不顾及客户感受。 对普通消费者来说,签合同时确实要多留个心眼,特别是涉及肖像权、隐私权的条款,一定要求对方写清楚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和时间限制,模糊的表述往往意味着后续的麻烦。 一旦发现权益受损,第一时间要保存证据,截图、录屏、录音,这些都是维权的重要材料,很多人事后才想起取证,往往为时已晚。 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当事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在信息传播如此快速的今天,一个负面案例足以让企业多年积累的口碑毁于一旦,真正聪明的商家会在合同中写得清清楚楚,让客户明明白白消费。 婚庆行业竞争激烈,服务同质化严重,很多公司确实面临生存压力,但把客户的隐私当作免费的营销资源,这种饮鸩止渴的做法注定走不远。 现在的消费者越来越有维权意识,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与其在灰色地带打擦边球,不如把精力放在提升服务质量上,这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正道。 网友热评: “签了合同也不代表可以把我的私事全网直播啊!” “这就是侵权,没得洗!” 即使用于宣传,也必须事先明确告知并获得单独同意,直接把婚礼当成免费广告素材,明显越界了。 “那句‘欢迎去告’的态度太让人寒心了!” 婚庆公司事后强硬、缺乏歉意的态度,是激怒很多人的关键点。 “看来签任何服务合同,都得把关于照片视频使用的条款逐字看清楚!” “行业真该好好管管了,不能总让消费者吃哑巴亏。” “合同里那种‘下架不赔偿’的条款,很可能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 “即使合同约定模糊,法律也通常倾向于保护作为个体的消费者。”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你会最看重商家什么样的补救措施?是坚决要求对方公开道歉以正视听,还是更倾向于直接索要经济赔偿来弥补损失?或者,你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约束商家的这类行为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真实想法和理由!   信源:腾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