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李梅临沂报道
10月16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完善医保惠民政策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会上了解到,新生儿参保有三项福利;规定时间内参保,医疗费用可追溯报销;参保缴费后即可享受报销,不受待遇等待期限制;出生即可参保,大力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
福利一:规定时间内参保,医疗费用可追溯报销。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并缴纳出生年度医保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减轻新生儿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需要注意的是,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缴费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按普通居民享受相应待遇政策。
福利二:参保缴费后即可享受报销,不受待遇等待期限制。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福利三:出生即可参保,大力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目前,未落户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同时,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将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和医保参保等事项集成化办理,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