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因孩子突发高烧请假遭拒,强行休假后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女子申请劳动仲裁获支持,公司不服诉至法院,判决结果令人欣慰。 2020年6月,林女士入职杭州某科技公司,担任市场部项目经理。三年来,她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深受同事和客户好评。 今年5月,林女士的5岁儿子突发高烧,体温持续在39度以上,并出现抽搐症状。情急之下,林女士立即向部门总监张先生发送微信,说明孩子病情危急,需要请假三天陪同就医。 考虑到孩子病情紧急,林女士在发送微信后未等到回复,便直接赶往医院。途中,她再次致电张总监,口头说明情况并请假。到达医院后,医生诊断孩子患有急性肺炎,要求立即住院治疗。 "当时孩子情况很危险,我整个人都慌了。"林女士回忆道,"我在医院安顿好孩子后,还特意将诊断证明、住院手续等拍照发到了工作群里。" 三天后,孩子病情稳定,林女士立即返回工作岗位。然而,她刚进公司就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因连续三天无故缺勤,她被调离项目经理岗位,并被移出所有重要工作群。 林女士十分震惊,立即向人力资源部解释请假经过,并出示了孩子的诊断证明和住院记录。人力资源部却表示,公司规定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并经领导审批,林女士未履行正规请假手续,按制度应视为旷工。 更让林女士难以接受的是,部门总监张先生否认曾批准其请假。"我当时确实接到了她的电话,但我并没有同意她请假,只是说知道了。"张先生在内部调查时如此表示。 一周后,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正式辞退林女士,并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孩子突发重病,任何一个母亲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林女士哽咽道,"我不理解为什么公司如此不近人情。" 林女士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依据,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未休年假工资共计5.2万元。 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主张,林女士明知请假流程,却故意不履行正规手续,其行为已构成旷工。同时,公司认为林女士发送微信时并未得到明确批准,其后也未补办请假手续,严重违反公司纪律。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员工因家属突发疾病请假是否必须履行正规手续?在紧急情况下,员工是否享有即时请假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用人单位在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并兼顾劳动者权益。林女士因未成年子女突发急病需要陪护,情况确实紧急,其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告知公司,已尽到告知义务。 法院特别指出,公司在知晓林女士孩子患病住院的情况下,未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也未督促其补办请假手续,反而直接以旷工论处,做法过于严苛。 "劳动者的家庭成员突发疾病需要陪护,属于正当请假事由。"主审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用人单位应当对此类特殊情况给予适当理解和包容。"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当向林女士支付赔偿金。考虑到林女士在职期间业绩良好,且事发有因,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过核算,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林女士赔偿金及未休年假工资等共计5.6万元。公司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这个判决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林女士说,"工作和家庭都是生活中重要的部分,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希望企业能够多一份理解。" 有劳动法专家表示,本案确立了重要裁判规则:员工因直系亲属突发疾病需要陪护时,即使在紧急情况下未能履行正规请假手续,也不应轻易认定为旷工。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为员工处理突发事件提供便利。 业内人士建议,劳动者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尽可能保留证据,如医疗记录、交通票据等,并通过多种渠道与用人单位沟通,避免给用人单位留下"擅自离岗"的印象。 你认为,员工因子女急病请假未批是否构成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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