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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潮州创新推出“企业宁静日”制度

每月1日至20日,除涉及安全、环保、食药和投诉举报等特殊情形外,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得入企实施行政检查——这一创新性的“企业宁静日”制度将在潮州全面推行。10月13日,潮州市召开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宣布出台《潮州市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从规范执法主体管理、规范执法权力运行、规范执法监督保障三方面入手,通过系列硬实举措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执法效能显著提升企业获得感增强

今年以来,潮州市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数据显示,1月-8月,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入企检查次数同比下降37.27%,涉企行政罚没金额下降47.09%,涉企行政执法类行政复议申请量大幅下降72.72%。与此同时,民营企业新增数量同比上升25.47%,企业满意度明显提升。

潮州市司法局局长吴楚峰在会上介绍,潮州市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目前施行的“减免责”事项约400项。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运用“减免责”制度办理执法案件27724宗,减免罚款金额超1800万元,惠及企业600多家。同时,适用执法“观察期”办理案件10宗,实施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案件近50宗,减少罚款近400万元。

三项制度协同发力构建执法新格局

围绕三年行动计划,潮州市创新推出三项核心制度。“企业宁静日”制度将每月1日-20日设定为“企业宁静日”,其间严格限制入企检查。确需开展的,须提前2个工作日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报备。该制度适用于本市依法登记的企业,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逐步推进实施,将在三年内实现全覆盖。制度还明确“五个严禁”,严禁以调研、考察、指导工作等名义变相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严禁委托或变相委托村(社区)相关人员实施涉企行政检查,严禁借检查之机向被检查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禁要求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收费的业务培训、民俗活动,严禁把落实“企业宁静日”当作不履职、不作为的借口。

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庄英群表示,将组织各相关部门于10月底前形成本级“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亮码入企”制度依托“粤执法”平台,要求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亮出电子执法证,实现“亮证即亮码、亮码即定位、定位即监督”的数字化实时监测,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

分类监管精准施策优化服务体系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林奕敏介绍,“散乱污危”工业企业不适用“企业宁静日”。这类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对此,潮州市已制定专项整顿三年行动方案,分行业、分阶段开展整治。

在优化服务方面,潮州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邱锋介绍,潮州已构建完善的营商环境政策体系,推出《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举措》《潮州市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等政策,实现企业开办“全链条”1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创新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惠企政策“一码通”,汇集81项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

此外,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潮州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培训,举办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题培训班等,培训覆盖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参训人数近6000人次。同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通过这套系统化的制度创新,潮州正着力构建职责清晰、机制完善、监督严密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让企业真切感受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营商环境,以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家源通讯员:潮宣

图/通讯员:黄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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