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坏了!10月12日北京海淀,一男子遛狗期间,竟将手中燃着的烟头,朝一人家杂物棚里扔,最导致杂物棚燃起熊熊大火。[无辜笑] 当天一名男子在小区遛狗时,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向邻居的杂物棚,监控画面显示,他第一次投掷并未成功,烟头落在地上;他弯腰拾起,再次朝棚内杂物堆扔去,确认烟头落入后才牵狗离开。 大约二十分钟后,杂物堆逐渐冒出浓烟,火苗开始窜升,附近居民发现异常,迅速拿起灭火器与水桶展开扑救,由于发现及时,火势在蔓延至周边建筑前被控制住,未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警方调取监控后于当天锁定并拘留了该名男子,经调查该男子与邻居曾因楼道堆物、宠物扰民等问题多次发生争执,长期关系不睦,他承认因心怀不满,故意将未熄灭的烟头扔进杂物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海淀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这一结果公布后,不少网友提出质疑:明明监控清晰记录下其“二次投掷”的故意行为,且火势已实际发生,为何仅作行政拘留处理。 这起事件不仅曝光了个人泄愤行为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也折射出基层邻里纠纷处理的难点,社区工作人员透露,涉事双方此前已因日常琐事多次调解未果,未能有效化解矛盾,最终导致冲突升级。 网友们议论纷纷: “才拘5天?这分明是纵火罪啊!幸好没烧大,不然就是一栋楼的事,必须严惩!” “扔一次没扔进去还捡起来再扔第二次,这根本不是不小心,就是纯坏!” “邻里吵架归吵架,放火可是犯法的!警察这处罚是不是有点轻了?” “行政拘留5天,成本太低了…要是真烧死人怎么办?支持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 “一看就是老小区,杂物棚连着房子,真烧起来跑都来不及,想想都后怕!” “建议受害者家属民事索赔,让他赔到肉疼,看下次还敢不敢手贱!” 你怎么看,是否支持对该男子加重处罚? 官方信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法律法规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