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让人心里不是滋味。 那个长期跪行做公益的胡雷,又给灾区送物资了,这次是价值近9万元的抗洪救灾物资,送往广西百色德保县。可就在出口,他被收了1180元高速费。 胡雷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他从小残疾,靠捡废品维生,十几年里捐出一百多万,自己一年生活费却不到一万元。这次他像往常一样向当地报了备,以为能免费通行,毕竟过去在其他省份,救灾物资车辆提前报备后都是免费的。但德保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说没接到通知,他只好通过自助机付了钱。 当地干部心里过意不去。民政局副局长想自掏腰包转钱给他,县慈善促进会的干部们凑了两千元要给他,都被谢绝了。胡雷觉得,这是两码事,他质疑的是规则本身。 规定摆在那里。高速公司说,经批准的抢险救灾车辆才能免费,需要县级以上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他们表示,胡雷当时未能提供相关证明,但可以补办手续申请退费。问题在于,像这样地方性、个人自发性的慈善行为,是否被现有的应急体系清晰地涵盖在内,操作细则似乎有些模糊。 这件事听起来像是一道程序卡住了善意。胡雷要的不是那笔钱的退还,而是一个让善良更容易发声的道理。如果每次真诚的捐赠都要面对繁琐的自证,寒心的可能不止他一个人。制度需要为爱心留一扇门,而不是让热心人在最后一公里感到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