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友昨天晚上十点已被抓获归案了,案情很简单,酒后与人发生争执,高大友伤人致死。 1980年出生的高大友,做出此事,影响家人。事发当晚天气寒冷,他穿拖鞋逃跑。 这场景想想都唏嘘,四十多岁的人了,一杯酒下肚就管不住脾气,把人害死,自己穿着拖鞋在寒夜里逃窜,终究没躲过法网。 最可怜的是被害人王某,网传他是四个孩子的爹,三个亲生一个过继,妥妥的家庭顶梁柱。他这一走,四个娃和一大家子的天直接塌了,往后日子咋过? 而高大友自己呢,不仅要为冲动付法律代价,家里人也得背着“杀人犯家属”的标签抬不起头。一杯酒,两条人命的重量(一条逝去一条将囚于牢笼),毁了两个完整的家。 总有人说“酒壮怂人胆”,可这胆壮得没边,就是毁了自己也坑了别人。你说,这酒桌上的“豪气”和“冲动”,真的值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