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黄晓蓉通讯员陈旖旎
10月6日晚上,泉莆高速交警一大队在沈海高速水头收费站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当晚10时38分许,一辆闽D号牌灰色小型客车缓缓驶入检查区域,酒精快查棒红灯亮起,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1mg/100ml。
经查,驾驶人陈某是名货车司机,当晚刚和亲戚在水头聚餐喝酒,因老板叫其去厦门接人,陈某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高速,结果刚到入口就被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达41mg/100ml,属酒后驾驶。陈某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以及罚款1000元的处罚。
经检测,陈某酒精含量达41mg/100ml,属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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