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国庆出来旅游,来到一家海边餐厅用餐,期间,他询问老板价格,老板却含糊

阿森纳看体育 2025-10-07 17:36:40

广东,一男子国庆出来旅游,来到一家海边餐厅用餐,期间,他询问老板价格,老板却含糊其辞,就说:你们先点着,吃完再算。男子也没多想,就点了一盘炒蛏子和2只螃蟹,岂料,结账的时候一看账单差点没惊掉下巴,居然要661元。男子只能硬着头皮付了款,事后,男子越想越气,认为老板故意宰客,于是,将此事发布到了网上。随着事情的发酵,老板坐不住了,做出来这样的回应。 10月6日,杨先生趁着国庆尾巴去惠州小径湾游玩,逛到饭点就找了家看起来挺家常的海边餐厅。 出发前他特意团了优惠券,想着能省点钱,结果到店后老板一句“团购时间过了,只能单点”,给了他当头一棒。 杨先生心里犯了嘀咕,景区餐厅价格不靠谱,他赶紧追问菜品价格,可老板总是含糊其辞,让他先点菜吃着,吃完再算,压根不正面回应。 架不住老板热情推荐,杨先生没好意思拒绝,就默认点了对方推销的蛏子,再加上自己想要的螃蟹,总共两道菜。 菜上桌后味道还行,可杨先生总惦记着价格的事,中途又问了两回,得到的还是“吃完结账”的答复。 等俩人酒足饭饱去前台买单,一看账单,差点没惊掉下巴,居然要661元! 杨先生第一反应,是不是算错了?就俩菜怎么能这么贵? 他赶紧仔细看了看账单:螃蟹2.4斤,188元/斤,共计451元;蛏子3斤,68元/斤,总共204元。 杨先生一看这价格高得离谱了,这种蛏子在菜市场撑死10多块钱一斤,螃蟹就算贵一点,也不至于188元一斤吧?这老板摆明了是宰客呢! 但东西已经进肚了,只能硬着头皮付了款,就这么不明不白的当了冤大头,杨先生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就把这件事发布到了网上。 他直言,老板应该明码标价,吃不吃让顾客自主选择,这可倒好,老板揣着明白装糊涂,不明确告知价格,事后像杀猪一样宰客。 随着事情的发酵,涉事餐厅老板主动回应了记者的采访。 老板振振有词的说,杨先生点菜时,他们明明已经明确告知了每样海鲜的单价和斤数,而且实际收费比菜单标价还低,膏蟹标价288元/斤,实际只收188元/斤,这已经是考虑到进货价160元/斤,再加上租金、人工等成本后的优惠价了。 老板坚称,他们所有菜品都明码标价,绝对没乱收费,还说,如果杨先生觉得不合理,可以调监控,并向相关部门投诉。 他还透露,他联系过杨先生,想问问具体诉求,可对方一直没回应。 10月7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已经联系了商家和杨先生协调处理,目前双方已经调解完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本案中,杨先生多次询问老板菜品价格,老板却含糊其辞,未明确告知,这侵犯了杨先生的知情权,导致杨先生在不了解真实价格的情况下进行了消费。 本案中,杨先生从进店咨询价格,到中途两次追问,得到的始终是“吃完再算”的含糊回应,老板既未主动出示海鲜价目表,也未明确告知螃蟹188元/斤、蛏子68元/斤的单价,更未对食材称重过程进行展示或确认。 这种行为完全违背了“明码标价”的法定要求,导致杨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消费,最终面对661元账单时陷入“吃了就得付”的被动局面。 他可当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即便已支付款项,也可凭消费凭证(如账单、支付记录)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或12315平台投诉,要求对餐厅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主张退还因“价格不明”导致的不合理消费差额。 有网友透露,最终商家给杨先生退款400元,算是平息了这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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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郑智

郑智

2
2025-10-07 22:25

这家店离关门倒闭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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