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新规炸锅!滇桂强制查艾滋还敢直告配偶,检出率暴涨3倍引隐私大战 爆炸性新闻!广西、云南甩出的重磅新规彻底搅动全网——两省已正式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婚前必检项目,若一方确诊且未主动告知,医疗机构有权直接将结果通知其配偶,同时为当事人提供阻断治疗与医学指导。 这记"政策重拳"直接撕开了高危病情隐瞒的"保护伞",让潜在风险暴露在阳光下。而落地不到半年的执行数据,更让全网刮目相看:两地婚前门诊艾滋病阳性检出率直接暴涨三倍,这并非感染率骤升,而是隐瞒空间被大幅压缩后的真实风险显现;更令人振奋的是,部分地区母婴传播阻断效果直接拉满,近乎实现零感染。 要知道,这一举措此前曾是医疗界的"两难困境"。过去医生若告知配偶,可能因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的隐私保护规定被投诉追责;若选择隐瞒,又可能让无辜者暴露在感染风险中,甚至有医生因此遭遇停职处分 。如今新规明确了权利优先级——当个人隐私威胁到他人生命健康,健康权应优先保障,云南、广西分别通过地方立法赋予医疗机构告知权限,广西更设置30天告知缓冲期,逾期由疾控部门介入,精准平衡防控需求与隐私边界。 背后的必要性早已被数据印证:我国艾滋病性传播比例高达98%以上,婚姻中的隐性传播是防控薄弱环节,而规范干预可将母婴传播率从15%-45%降至1%以下。法国、泰国等国的实践也证明,类似政策能让配偶传播率下降超70%。 不过争议同样激烈,有网友直言"这是对隐私权的公然侵犯"。支持者则反驳:"婚姻不该是健康盲盒,知情权才是对伴侣最基本的尊重"。当健康权与隐私权激烈碰撞,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否合理?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婚检新规炸锅!滇桂强制查艾滋还敢直告配偶,检出率暴涨3倍引隐私大战 爆炸性新
低头赶路人
2025-10-07 02: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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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3158
星河长老
刮骨疗毒,支持!👍🏻
43V U 回复 10-07 21:37
[捂脸哭]
用户10xxx54 回复 10-07 22:15
[点赞]
夜月晨风
都艾滋阳性了,还要什么隐私,健康才是第一位的
vina 回复 10-07 21:08
就跟酒驾醉驾一样的谋杀没区别
青山绿水 回复 10-07 21:32
都阳性活不了几年的人了,要啥隐私?别祸害老实人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
全国都应该学习一下,更进一步什么梅毒淋病艾滋都要标注在脑门上
干死越猴
广西云南以人为本,好样的[赞][赞][赞]
用户17xxx68
包括来华留学生也要检查
李灏轩 回复 10-07 20:42
不仅学生,老外都应该检一下。
用户11xxx44
配偶的生命权大于对方的隐私权
A级软能量 回复 10-07 20:10
这个不叫隐私权,是蓄意危害他人健康,应属投毒罪
用户15xxx14
就应该这样
王者归来
非传染性疾病有隐私权可以理解,毕竟对其他人没有影响。传染性疾病为啥有隐私权?这不是危害公共安全吗?
相信自己 回复 10-07 19:36
就是
我想带你去飞翔
都是女的多,女的怕婚检。
风魂 回复 10-07 17:09
你查证了?张嘴就咬!你家没女人的吧!
用户10xxx46 回复 风魂 10-07 22:36
咬的就是你[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墨者
隐私,会害别人,那不就是阴谋
星苑
玩够了,就开始害人了,传播疾病应该是重罪吧!
柏拉图
干得好,为子孙后代负责
用户13xxx23
艹,外国人入境进来检查下吧
司徒有虚名
在重灾区必须这样
用户13xxx50
哪些说侵犯隐私权的都是艾滋病感染者。
青山绿水 回复 10-07 21:35
即使暂时不是感染者,我也希望他们全家都尽快感染。
用户17xxx81
比新冠可怕十倍的艾滋,居然还说隐私?
用户10xxx19
x病为什么要给隐私
tiny
媚黑媚外区域立法不得告知
富豪
应该全国推行这样的政策
青鸾殿的南烈大帝
什么狗屁隐私,比生命健康还重要?那些狗们早该清除了
醉帅
危害公众或个人生命安全的传染疾病,不能有隐私权。个人利益不能危害公众利益,局部利益不能危害全局利益。
原来昵称可以改啊
夫妻之间有什么隐私?有隐私也不能有这种伤害别人的隐私!隐瞒传染病去传染给别人的话,那是犯法的事,什么隐私权也不管用。
gjebr
先强化入境检测,必须检测,还要自费。不管任何原因入境比捡。
时事看今朝
什么狗屁隐私,如果确诊了艾滋病而不告诉配偶,那叫杀人。
庚申
一到广西地带,高速服务区厕所都是提防艾子[捂脸哭]
伟岸
说侵犯个人隐私的都是艾滋病人,既做婊子又立牌坊!
落寞小生i
那些反对的人是怎么想的[微笑]
爱吃萝丝
新冠过后老是感冒,我都想去测了
用户10xxx93
支持,重新恢复婚检都支持
12345
怎么叫还敢,小编得了吗,这么个措辞
坏东西
早就应该这样了 传染性疾病就该告知双方
格格巫
等婚检时已经被感染了。
龙泉山庄
那些不让告知的垃圾专家要好好学学,别天天为了狗粮不顾国情
用户15xxx36
立法艾滋病者禁止一切性行为,禁止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犯者判死刑
百味香汤包
不要把隐私权无限扩大,有利害关系的,知情权应大于隐私权
言贩子
支持
殘荷听雨
支持
用户10xxx46
这个支持,一个隐私说法破坏全人类未来确实该未雨绸缪了
中国尊
就是该如此
好多财宝
支撑艾滋病隐私的都是艾滋患者,不接受反驳和回怼[狗头]
相信自己
早就应该这样了,现在肯定更多
老韭菜
支持,强烈要求的全国统一
似水流年
这才是拨乱反正,婚检检出爱滋都他么不告知配偶,健康者的权益谁来保护,这不就等于变相杀人么
用户10xxx98
你的隐私害人,还隐什么隐,不公示就是照顾你了
浮生若茶
除了艾滋病感染者想不到还会有谁反对,但是反对的,大家可以默认他是艾滋病感染者。
耗子尾汁
好[赞][赞][赞][赞][赞][赞]
小白小
应该全国各地都执行这个政策
家里蹲大学优秀毕业生
最无辜的就是医生。告知,犯法,不告知,也犯法。现在有个地方法律的支持,医生总算能松一口气了。
梅西哥
感觉没多少用,有多少人是婚检后才过性生活的?很多是没买票先坐车的,该感染早感染了[滑稽笑]
好人好焚
如果是明知自己有病还乱搞的,直接枪毙财产赔偿吧。等于谋杀了
用户14xxx20
到了婚检这地步了,该做的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
徐三日
这个我点赞!希望四川省也尽早跟进!
我是小帅弟
支持支持支持,不支持的祝你们早日得艾
驻倭华军
支持。不能害其他人
风…夜
支持
梦绕边城月
是反对的应该都是艾滋病人
大熊
告知艾滋病,是对隐私权的公然侵犯!!不告知艾滋病,是对生命权的漠视和践踏!你说哪个重要?
用户10xxx47
明知自己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他人死亡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
陌上桑
不支持婚检艾滋病的可能是心里有鬼
水上漂漂
这样才对国民负责
tb527023053
要命。还是要隐私,两个选择题。请选择
飞扬草
本来就该如此!不洁身自好染上艾滋病就别祸害好人了呀
书生
生命健康权高于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