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妈去纽约帮女儿带孩子,母女二人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大妈动手打了女儿,女儿反手报警,让警察把大妈抓走了。 大妈在被警察带走时,对着围观人群大声喊道:大家看看啊,这就是我养了40年的女儿,她现在送了我一副金手镯! 大妈向警察交待:因为带孩子的事情,她与女儿起了争执,女儿不但骂她是老不死的,而且让她滚!一气之下,她抬手打了女儿一巴掌,把女儿鼻血给打出来了。事情就是这样。 后来警察把大妈拘留了五天,这还是考虑到她女儿有三个孩子需要照顾,所以才关几天。如果没有几个外孙需要照顾,大妈说不定还会被判刑。 如果我是这个大妈,出来之后果断回国,留在女儿那里还有意义吗? 为什么有的中国人到了美国之后,就会变成这样?
大家发现没?果然,长得好看的都交给国家了。朋友女儿,190的身高连爸爸都得仰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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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十八十
系自愿养女儿,系自愿送出国当汉奸和生育机器,系自愿出国挨打。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