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刘爸妈早年离婚,妈妈分到公租房。小刘四年级时妈妈和老刘再婚并生妹妹,公租房拆迁后妈妈用拆迁款买两限房给小刘当婚房,全家还买了平房。2019年妈妈患胃癌去世没留遗嘱,继父让小刘签放弃继承证明遭拒,被踢出家庭群后继父起诉,法院判小刘和妹妹各占1/6份额,继父占4/6份额。 据BRTV第三调解室报道,小刘的爸妈早年离了婚,妈妈分到了一套公租房。小刘上四年级那年,妈妈和老刘再婚,婚后二人感情还算和睦,不久后便生下了妹妹。 2012年,小刘妈妈婚前的那套公租房赶上了拆迁,得到了17万元的补偿款。夫妻俩商量后,又贷了30万元的款,用这些钱购入了一套71平方米的两限房,房产证上登记了刘先生、李女士以及女儿的名字。 与此同时,全家还全款购入了一套平房,用来居住。小刘成年后,这套两限房便成了他的婚房,不过小刘并没有参与购房出资。 时间来到2019年,平静的生活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打破。小刘妈妈被查出患了胃癌,继父老刘在医院日夜照顾,可最终还是没能留住妈妈的生命。妈妈走得突然,没留下任何遗嘱。 丧事办完后,家庭的气氛变得格外压抑。继父老刘突然提出,让小刘签署一份放弃继承证明,理由是要把两限房过户到自己名下,以后看哪个孩子孝顺就把房子给谁。 小刘一听,心里顿时不是滋味,他觉得这房子是生父母留给自己的,怎么能说放弃就放弃呢,于是坚决拒绝了继父的要求。 继父见小刘拒绝,一气之下把他踢出了家庭群。这一举动让小刘既愤怒又伤心,他没想到继父会如此决绝。而继父这边,觉得小刘不识好歹,一怒之下便将小刘起诉到了法院。 其实,继父老刘也有自己的难处。他每月6000元的养老金,要还2500元的房贷,还要承担女儿上大学的费用,生活过得十分拮据。他原本想着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以后生活也能有个保障。 小刘这边,拒绝搬离两限房,理由是自己没有其他住房。继父先要求小刘每月支付3500元租金,被小刘拒绝后,又提议让小刘贷款买断他和妹妹的产权份额,可双方始终没能达成一致。 小刘也曾主动提出承担妹妹7200元的学费以及每月2500元的租金,但继父坚持要和女儿商量,还直言继子永远不会跟他一条心。 除了这两套房子,家里还有一套全款购买的平房,产权清晰,由继父和妹妹居住。 另外,还有一套待拆迁房,产权复杂,暂时由小刘大姨持有,可能面临拆迁。小刘曾提议用这套待拆迁房置换自己放弃两限房的权益,但继父没有同意。 继父让小刘签放弃继承证明,小刘拒绝后被踢出家庭群,继父起诉,继父这种要求小刘放弃继承的行为是否合法,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小刘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母亲的遗产,继父无权强制要求小刘放弃继承。继父以过户房子到其名下为由,要求小刘签署放弃继承证明,这种行为侵犯了小刘合法的继承权。 不过,继父此行为一般不涉及刑事处罚,若因该行为给小刘造成其他合法权益损害,小刘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继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两限房虽以小刘妈妈婚前拆迁款为首付,但购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继父参与还贷,其产权该如何认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两限房购买行为发生在小刘妈妈和继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首付是小刘妈妈婚前拆迁款,但继父参与还贷,且房产证登记了继父、小刘妈妈及女儿名字,所以该两限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继父拥有该房产50%产权,小刘妈妈去世后,其50%产权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小刘妈妈未留遗嘱,其遗产该如何继承分配? 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小刘妈妈未留遗嘱,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继父作为配偶,小刘和妹妹作为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小刘妈妈50%的房产产权遗产平分,每人各得1/6份额。 最终认定两限房虽以小刘妈妈婚前拆迁款为首付,但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继父参与还贷,故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继父拥有50%产权。 小刘妈妈去世后,其50%产权作为遗产,由继父、小刘及妹妹三人平分,每人各得1/6份额。最终,继父占50%(夫妻共同财产)+1/6(继承)=4/6,小刘与妹妹各占1/6。 对此事,你怎么看?
感觉现在的公租房都没人申请了朋友住公租房十几年了,她说现在小区里人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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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姨
肯定不公平,首付是妈妈和前夫的,应把首付除掉,再剩下的再用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