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是名销售,经常出差住酒店,女友对此疑心重重,生怕男子在外开房做对不起她

运良说是非 2025-09-30 21:45:37

山东,男子是名销售,经常出差住酒店,女友对此疑心重重,生怕男子在外开房做对不起她的事,为了调查男子,女友在网上花1万7千块,买了他近5年的开房信息,并把得来的材料全甩男子脸上,问他是不是真的?这让男子不禁背后发凉… 这天,陈先生谈了3年的女友,突然对着他甩出厚厚一沓材料,上面竟是他近5年的开房记录。 女友强忍怒火,问他这些是不是真的? 陈先生当场懵了,这么隐私的东西,女友是怎么拿到手的? 他一问才知道,女友因为一直对他有猜疑,想调查他有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就背地里花1万7某从网店买了他开房信息和平常用的快递地址。 这让陈先生听完,不禁背后发凉。 陈先生今年30岁,做销售工作,常出差住酒店。他看那些记录,时间、地点、同住人信息都对得上,连他自己都忘了的几次住店都被翻出来。 他告诉女友,自己这个工作性质,常住酒店是难免的,可他并没有做过任何背叛女友的事。 虽然陈先生身正不怕影子斜,但他还是想不通,究竟什么样的人,能把他的隐私挖出个底朝天? 女友解释说,她是在电商平台一家标着“律师调取信息”的店铺下单的,只要提供身份证号或手机号,就能查开房、银行流水甚至同行人。 后来,记者按陈先生得到的线索去试了试。 在几个电商平台输入“信息查询”“立案辅助”等关键词,跳出来的店铺介绍都含糊其辞,但私聊时商家立刻换副面孔。 商家表示,只要180块,名字电话给过来,当天出身份证正反面。12800块就能能查5年开房记录加同住人,6800查银行流水。 记者花180块试水,几小时后果然收到准确的身份证照片,对于怎么查到的,商家说这个肯定不能让你知道啊。 陈先生后来又问了其他店,报价五花八门:780查快递地址,6800查银行流水,最贵的是开房记录加同住人,要价12800。 更让人发毛的是,有些店声称“不用身份证号也能查”,他们通过手机号、微信号等实名信息反推身份证号,再套出更多隐私。 陈先生吐槽这哪是查信息啊,这是把人的老底儿全扒了! 这事儿不是个例。记者换了几个平台试,几乎都能找到类似服务,只是有的店能查的种类多,有的少。 有的店还强调“要查询得先在我们这儿立案”,但具体怎么操作,商家都含糊其辞。 陈先生说,他试这些店不是为了算账,而是想弄明白:这些明码标价的个人信息,到底是怎么流出来的? 现在陈先生最愁的不是女友的猜疑,而是这种随意买卖隐私的乱象。 今天能查开房记录,明天就能查行车轨迹、聊天记录,谁知道哪天轮到自己?在这个连隐私都能标价的时代,谁又能保证自己永远不是“被查”的那一个?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商家的行为? 《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个店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陈先生身份证号、开房记录、银行流水等个人信息并明码标价出售,已经构成“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行为。 如果非法获取并出售信息50条以上,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那就属于“情节严重”了。 案子里商家通过手机号/微信号倒推身份证号、跨平台整合个人隐私的行为,涉及信息条目远超起刑标准,再加上获利金额高达万元,符合“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 陈先生的开房记录、银行流水、身份证信息等均属于法律定义的“个人信息”及“私密信息”。 商家没有经本人同意,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并出售这些信息,直接侵犯了陈先生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陈先生有权要求商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并可追究网络平台的连带责任。 如果平台没有履行“必要监管义务”,就需要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法治视讯 2025.9.30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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