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5次,超过按50万一次收费!”2009年,“亚洲第一美人”泽尻英龙华在婚前协议里规定,一个月只能过5次夫妻生活,超过部分则按次收取高额的费用。 泽尻英龙华嫁的人,是比她大22岁的作家高城刚,两人年龄差悬殊,当时很多人都觉得是“美女与野兽”的组合。 这种年龄和地位都有差距的婚姻里,强势的一方往往会用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泽尻就是如此。 她这份协议不光管夫妻生活,条款细得很:要是高城刚跟别的女人约会被发现,一次就得赔1000万日元,差不多是76万人民币;要是有更进一步的亲密关系,得再加2000万日元,快152万人民币;真到离婚那一步,高城刚90%的财产都得归她,孩子的抚养权也全由她定。 这50万一次的“超额收费”,只是其中一条而已。 这事儿放在当时的日本社会也不算是完全出格。那时候日本的离婚率已经超过30%,三对夫妻里就有一对走不到头,离婚官司常常因为财产分割、抚养权争个没完,平均审理时间都得四五个月以上。 所以越来越多人开始签婚前协议,把婚后的规矩、财产怎么分都写明白,避免日后扯皮。 有个东京的40多岁女性,之前因为前夫家暴出轨离过婚,再婚时就跟男友签了30多条的婚前协议,里面也写着出轨要赔1000万日元,跟泽尻的协议思路差不多。 日本法律也认可婚前协议的效力,只要内容不违法,经过公证后就不能单方面取消,比婚后签的协议管用多了。 泽尻这协议,其实就是当时日本社会婚前协议潮流里的一个极端例子,只不过她是明星,条款又够惊人,才被炒得人尽皆知。 还有个原因是泽尻当时的状态根本没精力应付过多的夫妻生活。2009年前后她事业正忙,一年要拍六七部电影电视剧,工作量早就超负荷了,加上狗仔天天盯着,负面情绪攒了一大堆,后来还闹出了“黑脸事件”——在电影发布会现场全程摆臭脸,得罪了不少媒体。 那时候她正是又狂又累的时候,连公开场合都懒得装,自然不想在婚姻里委屈自己,定5次的上限就是想给自己留足休息时间,收费则是用金钱来明确底线,让对方不敢随便越界。对她来说,这既是保障自己的私人空间,也是一种掌控婚姻的方式。 不过这份协议最终也没派上多大用场,两人2009年1月结婚,第二年4月就闹离婚,婚姻只维持了一年多。 后来打了好几年离婚官司,泽尻也没拿到协议里说的90%财产,最后是和平分手,谁也没赔谁钱。 但这事也实实在在反映出泽尻当时的性格和地位——年少成名,风头无两,既敢“放飞自我”得罪媒体,也敢在婚姻里定下别人不敢想的规矩。 说到底,这50万一次的条款不是泽尻任性胡闹,是她作为顶流明星的底气、对婚姻的掌控欲,再加上日本当时婚前协议盛行的社会背景,三者凑在一起的结果。 要是她当时只是个小演员,要是日本社会不认可婚前协议,要是她嫁的是个地位相当的人,恐怕也出不来这样的协议条款。
“一个月5次,超过按50万一次收费!”2009年,“亚洲第一美人”泽尻英龙华在婚
数学思维逻辑
2025-09-28 18: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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