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套住宅内,原房主2009年杀妻后自尽,房屋变为“凶宅”。2018年,其子朱

用心的茂溪 2025-09-25 20:47:55

上海一套住宅内,原房主2009年杀妻后自尽,房屋变为“凶宅”。2018年,其子朱某将房卖给郭某,并明确告知实情,郭某签字确认“不介意”。2023年,郭某转手将此房以450万元卖给张某夫妇,却隐瞒了凶宅历史。张某夫妇知情后愤而起诉,最终获赔90万元。而当郭某想向上家朱某追责时,因当初的签字证据确凿,被法院驳回诉求。 2023年7月,张某和杨某满怀期待地花费450万元买下上海一套住宅作为婚房。当他们开始装修准备迎接新生活时,却从邻居口中得知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事实——这套房子曾发生过血腥命案。 原来在2009年5月10日,这套房屋的原主人朱某某因家庭矛盾激化,在屋内将妻子李某某杀害后自杀。这条信息让张某和杨某顿时感到背脊发凉,他们意识到自己买到的是一套不折不扣的“凶宅”。 时间退回到2009年3月7日,当时的房屋权利人朱某某和李某某还与案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然而,仅仅两个月后,悲剧就发生了。 由于夫妻双双去世,2010年9月17日,经法院调解,此前的买卖合同被解除,房屋过户到两人之子朱某名下。 这套房子随后沉寂了数年,直到2018年,朱某开始处理这套充满悲伤记忆的房产。 2018年4月22日,朱某与郭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郭某以355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房屋。在交易过程中,朱某做了一件关键事情——他明确告知了买家房屋内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 同年6月9日,郭某及其家人羌某签署了一份《确认书》,白纸黑字写明:“本人郭某、羌某购买朱某所有的房屋,现确认出售人在出售前已经告知该房屋2009年曾发生两人非正常死亡事件。我方确认对此不介意仍予以购买。” 这份确认书成为了日后系列诉讼的关键证据。 郭某和羌某在2018年以355万元的价格购入这套房屋,其中网签合同价为309万元,差额46万元以现金形式作为房屋固定设施及装修款支付。 五年后的2023年7月,郭某和羌某将房屋转卖给张某和杨某。这次交易价格已涨至450万元。 然而,这次交易中,郭某和羌某未提及房屋曾是凶宅的重要信息。 张某和杨某按约支付了全部房款,郭某和羌某也完成了房屋交付。表面上,这笔买卖已经顺利完结。然而,当张某和杨某在装修房屋时从邻居处得知真相后,愤怒地将郭某和羌某告上法庭。 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郭某和羌某需在2024年4月30日前支付张某和杨某赔偿款90万元。 在赔偿了张某和杨某90万元后,郭某和羌某转而将矛头指向上任房主朱某。 2024年,郭某和羌某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朱某赔偿91万元。他们声称“朱某隐瞒房屋发生恶性凶杀案”。 然而,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和羌某与朱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关键证据是郭某和羌某曾签署确认书,明确知晓房屋在2009年发生过两人非正常死亡事件。 法院还指出,郭某和羌某提供的录音证据是在转卖房屋后才与朱某沟通的,“不排除存在诱导以减轻自身责任的可能”。最终,法院驳回了郭某和羌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事件来源:2025年9月23日然后有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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