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的夏女士在租房时签订了为期15年的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自己可以转租

上海姚哥 2025-09-25 14:51:42

浙江杭州的夏女士在租房时签订了为期15年的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自己可以转租房屋,且收益归她所有。然而,在房东得知夏女士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提高租金后,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房东不仅断水断电,还更换了门锁,致使租客无法继续居住。夏女士最终报警,并要求赔偿损失。 2024年12月,夏女士为了让孩子上学,经过反复挑选,最终决定租住一套87平方米的房子。经过与房东的讨价还价,双方商定租金16万元,租期15年。这个价格远低于市场租金,夏女士觉得这是一笔划算的交易。合同签订后,夏女士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花费了一定资金,使房子焕然一新。 然而,不久后,家里老人病重,夏女士返回家乡照顾。房子空置期间,夏女士意识到空房闲置不如用来转租,因此决定将房屋以每月5000元的价格转租给他人。转租后,租客顺利入住,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 然而,这一行为却引发了原房东的强烈反应。得知夏女士转租后,房东不仅张贴了《劝退通知》,还断水断电,更换门锁,导致租客无法继续居住。夏女士认为房东的行为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遂报警处理,并要求房东返还剩余租金并赔偿损失。原房东则坚持认为,夏女士未经同意转租,应该解除合同并返还租金。 转租行为是否合法?在本案中,夏女士通过合同与房东达成了租赁协议,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承租人可以“自住或转租”,且收益归承租人所有。根据《民法典》第716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而在本案中,合同中直接载明了承租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转租,无需征得房东的同意,且收益归承租人所有。 根据这一合同条款,夏女士的转租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是合法的。即使房东未明确同意,夏女士依然有权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合同中已经约定,房东不能以未征得同意为由干涉转租行为,因此,房东的反应明显属于违约行为。 房东断水断电、更换门锁是否合法?房东在得知夏女士转租后,不仅张贴了劝退通知,还采取了极端措施——断水断电,并更换门锁。根据《民法典》第708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房东断水断电,直接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违反了租赁合同中的约定。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716条的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尽管房东有权解除合同,但其采取的断水断电、更换门锁等措施,已经超出了合法解除合同的范畴,属于对承租人合法居住权的侵害。房东在没有法院判决或合法解除合同的情况下,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侵害了夏女士的合法权益,这显然不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夏女士是否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715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租人违反合同,承租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在本案中,夏女士已经根据合同条款支付了租金,并按照约定使用房屋,而房东却采取了不合法的方式干涉夏女士的使用权。夏女士因此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由于房东的行为已经导致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夏女士有权要求房东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这包括未能继续居住的租金损失及其他因房东违约造成的费用。夏女士提出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损失170,000元,这一要求在法律上是有依据的。 夏女士与房东的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承租人可以转租,并且收益归承租人所有。房东不仅未能履行其应有的义务,还采取了不合法的措施侵犯了夏女士的使用权。因此,夏女士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其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剩余租金、装修成本、以及由于房东断水断电等措施导致的居住损失。 从法律角度看,房东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夏女士的请求在法律上是有依据的,房东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并赔偿夏女士的经济损失。

0 阅读:0

猜你喜欢

上海姚哥

上海姚哥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