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州,53岁的男子与40岁的女子相继进行了4次不法交易,怎料,在第5次与对方交易时,刚洗完澡什么也没干,就突然身体抽搐,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向女方索赔131万遭拒后诉至法院,判决结果出人意料,该事引发持续关注。 据了解,53岁的死者谢某,是连州老城区一家家常菜饭店的老板,有自己的家庭。而40岁的女方罗某,2024年中秋节后因为没有正当工作,就靠不法交易来维持生活。 今年1月,谢某在朋友的饭局上和罗某邻座认识了,加上微信后没多久,谢某就提议约见进行不法交易,罗某也答应了。之后两人先后约了4次,每次都是谢某在市区老街的小旅馆订房,交易完成后谢某会给罗某200到400元,有时候给现金,有时候用微信转账。 2月下旬的一个周三下午,进行第五次交易时,谢某洗澡十分钟后出来穿好了外套,还没说上两句话,就浑身抽搐、翻白眼,喊了两声“中兴、中兴”后就倒地了。罗某当时吓坏了,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但最终,谢某还是没能抢救回来。 谢某的家属认为罗某应该对谢某的死亡负责,于是向罗某索赔131万多元。罗某则表示,谢某的猝死是他自身身体原因导致的,和自己没有关系,拒绝赔偿。双方争执不下,最后闹上了法庭。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罗某在发现谢某出现状况后,及时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所以不需要承担责任。 这事在当地传开后,引起了不少讨论。有人说,谢某本身做的就是违法的事,出了意外还想让别人赔钱,实在是没道理。也有人觉得,不管怎样,人没了总是让人难过,家属可能是太伤心了才会这样做。在我看来,首先,卖淫嫖娼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谢某因为参与这种违法活动而发生意外,家属却想要向对方索赔,从法律和情理上都是站不住脚的。而且,罗某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及时采取报警等措施,已经算是尽到了她能做的。要是真的让罗某赔钱,那岂不是变相鼓励这种违法交易后出问题就找对方讹钱的行为?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各位读者,你们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里聊一聊。
广东连州,53岁的男子与40岁的女子相继进行了4次不法交易,怎料,在第5次与对方
阳阳不打烊
2025-09-24 07: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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