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永川,51岁老谢在工地坠亡,肇事方赔了120万,钱全进了儿媳廖某英的账户。老

梅姐说法 2025-09-18 23:08:15

重庆永川,51岁老谢在工地坠亡,肇事方赔了120万,钱全进了儿媳廖某英的账户。老谢去世后,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母亲杨老太、妻子廖某英和儿子小谢。廖某英安葬老谢花了12.6万,却不给婆婆钱。婆婆起诉后,判廖某英43.4万,让她给婆婆和儿子各32万,可廖某英称没钱,最后事情反转。 据江西卫视报道的这件事,可真是比电视剧还精彩,还让人闹心! 这事还得从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这天说起,51岁的老谢在工地正干着活,谁能想到,意外突然就降临了,老谢一个不小心从工地上坠下后离 世 了。 不过,事还没完,紧接着赔偿的事就来了。肇事方还算有点担当,赔了120万。这钱可不是个小数目,按说应该能让老谢的家人日子好过点。 可谁能想到,这120万全进了媳廖某英的口袋,这就为后面的家庭纷争埋下了伏笔。 老谢走了,这赔偿款咋分成了个天大的难题。从法律上讲,第一顺位继承人那可不少,有老妈杨老太、老婆廖某英,还有儿子小谢。 廖某英,先拿出12.6万安葬了老谢,也算是尽了点责任。可安葬完之后,杨老太找她要分钱,这廖某英却一分都不给。 这可把杨老太气得够呛,自己辛苦养大的儿子没了,现在连赔偿款都拿不到,这搁谁身上能受得了呢? 杨老太哪能咽下这口气,直接一纸诉状把廖某英给起诉了。 经过一番仔细的研究,发现这赔偿金可不是遗产,不能简单地平分。为啥呢? 因为这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属未来生活的一种补偿,得考虑各方的实际情况。廖某英身体不好,平时需要钱的地方也很多,相对来说,她更需要这笔钱来维持生活。 所以,最后判廖某英拿43.4万,让她给杨老太和小谢各32万。 大家以为这事就这么解决了,可没想到,这廖某英当场就喊没钱。 这就奇怪了,120万赔偿款,安葬花了12.6万,剩下的钱哪去了呢? 审理法官也觉得不对劲,开始调查。这一查,好家伙,廖某英把钱转到了儿子账户,然后又取走了。这不是明摆着耍赖嘛!多次对她进行了拘传,让她来把事说清楚,可她死活不配合。后来,直接给她拘留了15天,让她好好反思反思。 这法警也是厉害,几个月后,把廖某英和4岁小孙子堵在了屋里。这廖某英估计也是没办法了,这才承认把100万现金藏在厨房吊顶上。这操作,真是让人惊掉下巴,为了藏钱,也是绞尽脑汁了。 可没想到,廖某英开始翻旧账了,说婆婆偏心,平时对自己不好啥的。杨老太也委屈,觉得自己辛苦把儿子拉扯大,现在老了,儿媳还这么对待自己,说大儿媳自私。这家庭纷争,越扯越乱。 一、廖某英拒不支付赔偿款,是否构成违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廖某英在判决她给杨老太和小谢各32万后,声称没钱,这明显是不想履行判决义务。 审理时调查发现她把钱转移藏匿,这就是典型的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呀,妥妥地耍赖行为,必须得受到法律的制裁,拘留她15天,也是合情合理合法。 二、廖某英转移财产,该当何罪呢? 廖某英把赔偿款转到儿子账户又取走,还藏100万现金在厨房吊顶上。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廖某英有能力支付赔偿款,却通过转移财产、藏匿现金等方式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耍小聪明了,而是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是情节严重,那可是要吃牢饭的,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最终在法官劝说下,杨老太让了5000块,廖国英给了31.5万。 亲情在钱面前,咋就这么不堪一击呢?本来一家人应该相互扶持,共度难关,可就因为这赔偿款,闹得鸡飞狗跳,甚至对簿公堂。这廖某英也是,为了钱,啥事都干得出来,连亲情都不要了。 在面对金钱的时候,还是得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钱固然重要,但亲情是无价的。一家人和和睦睦的,比啥都强。要是为了钱,把亲情都弄没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是觉得廖某英太过分,还是觉得这家庭矛盾本来就没法避免呢? 信源:江西卫视

0 阅读:191
梅姐说法

梅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