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的王某坐在派出所的椅子上,她实在想不通,自己揣着光盘准备回家,怎么就被民警

万象解析所 2025-09-17 15:43:17

60岁的王某坐在派出所的椅子上,她实在想不通,自己揣着光盘准备回家,怎么就被民警拦下了。 王某有点委屈的给民警解释,错过了回家的火车不说,而且这些光盘都是她自己带回家看的,咋还犯法了? 事发当天,王某购买了从敦化回老家的火车票,一共就一站路程,怎料,正常的出行也能被带到派出所拦下。 进站时,王某背着双肩包,跟着人流慢慢挪到安检仪前,看着别人都顺利的通过安检口,她也准备拿起包离开。 可没等她取走包,就被安检员喊住了,安检员让她等一下,表示她包里有大量光盘,需要配合检查。 没等王某开口说话,安检员已经拨通了民警的电话。王某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但为时已晚。 民警赶到后,当场清点了光盘数量,足足36张,还外加两个DVD播放器。 看到人赃并获,民警当场口头传唤王某到派出所,需要对光盘进行进一步的鉴定。 到了派出所,王某坐立难安,眼看着即将错过了检票时间,但民警说什么也不让她离开,她只能眼巴巴地等着鉴定结果。 很快,鉴定结果出来了,公安机关认定,王某携带的这36张光盘全部属于淫秽物品,这下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这结果让王某的腿都有点软,她赶紧给民警解释,她并没有销售这些光盘,只是买来自己看的,难道自己看个光盘也算犯法? 王某也有一定的常识,她知道销售这些黄碟是犯法的,本以为告诉民警这是自己看的就没问题,万万没想到,民警还是对她做出了处罚。 民警告知她,即使没有销售这些光盘,但非法携带、运输淫秽物品也是违法的。 涉案光盘是否属于淫秽物品,是本案定性的关键前提,而这一认定需依据法定标准进行客观判断,与王某自己用的主观陈述无关。 王某误以为自用即合法,本质是混淆了私人持有与公共运输的法律边界。 法律未明确禁止纯粹的私人私密空间内持有淫秽物品,但对淫秽物品的制作、运输、传播等进入公共领域的行为严格禁止。 涉案光盘的淫秽属性经法定程序确认后,其运输行为的违法性便已成立,王某这一次注定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运输、出售淫秽的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王某的核心辩解是光盘仅为自己观看,但这一主观意图无法改变其行为的违法属性。 法律层面的“运输”并非特指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的专业转运,而是包括将淫秽物品从一地携带至另一地的移动过程,尤其是在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及交通工具关联场景中,该行为已进入公共管理范畴。 王某携带36张淫秽光盘及两台DVD播放器进入火车站,准备乘坐火车返乡,其行为已符合运输淫秽物品的客观界定。 同时,淫秽物品进入公共场所即存在被他人接触、扩散的潜在可能,即便未实际发生传播,其对社会公序良俗的威胁已客观存在。 最终,公安机关结合王某携带数量、行为场景及未实际传播的情节,认定属于情节较轻,对王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36张淫秽光盘和DVD播放器也被全部收缴。 信源:吉视守望都市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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