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名男子最近口袋里没钱,奈何肚皮又饿的咕咕叫,没办法,只能出门觅食。他选定

芹姐说法 2025-09-12 12:59:01

杭州,一名男子最近口袋里没钱,奈何肚皮又饿的咕咕叫,没办法,只能出门觅食。他选定了自家附近的一个商场,这边有很多美食店铺,每天都会出餐外送。眼看取餐点有很多美食,米饭、卤味、烤串、奶茶......琳琅满目、十分诱人。男子欢欣不已,随手取走六份餐品。而就在他回家准备品尝的时候,门外突然闯进来一群人...... star星视频9月11日报道了这则事件。 一名男子最近失业,口袋里空空如也,望着紧巴巴的日子,男子垂头丧气。距离上次吃饭,就还是上一次。 无奈,摸着叽里咕噜的肚皮,男子心想,要么就出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吧。要是能吃上一顿霸王餐,倒也未尝不可。 窜到家附近的一家商场,男子深知这边有一条美食街,芳香四溢、十分诱人。看到忙碌的工作人员、以及来来往往的取餐人,男子心里有了一个想法。 “我也可以冒充一下,就当自己来取餐送餐。”男子心里这样想。 说做就做,男子一本正经的朝着取餐点走去。这一家取走,就换另外一家,然后再换一家......他可比谁都忙碌。 就这样,男子“顺手牵饭”,取走了奶茶、甜品、烤串、米饭等等,一共6份外卖。眼见手里沉甸甸的拎满了战利品,男子心想,再拿的话,估计就不太礼貌了。 于是就兴高采烈的回家了,看来今天不仅可以填饱肚皮,甚至还可以吃的非常丰盛。 而店家这边,还以为都被配送的小哥给取走了。直到用户打电话过来,才发现这些外卖全被偷走了。 各个店家都打了报警电话,接报之后,工作人员也迅速展开了调查。通过查取监控之后发现,一名白衣男子非常可疑,而且手里还拎着大大小小的的各种外卖。 根据男子逃离的方向、路线,工作人员一路跟踪研究,终于确定了这名男子的居住地。 工作人员抓紧进行追捕,来到男子的出租屋外,摁响了门铃。男子打开房门之后,一脸愕然。而走进房门的工作人员,则也被眼前的饭局给惊呆了。 就看到男子的饭桌上,摆满了各式餐点,有吃的,有喝的,看来对方已经尽情享用了一番。而男子的嘴角,还残留着油渍,今天这顿饭吃的可真香。 工作人员询问:“这些餐点哪来的啊?” 男子一脸惊慌的说:“我自己点的啊!” 看到工作人员一脸严肃,男子又赶紧承认了自己的过错,称最近没工作,手里头紧张,实在拿不出钱买饭吃了,所以这才动了歪念头。 不过,这可不是谁惨谁有理,最后,男子只能乖乖跟着工作人员回去,等待下一步的处理。 1.随意取走别人的餐点,这个行为是否违法呢?并且连续作案,是否要加重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可知,未经他人允许取走外卖属于盗窃行为,即使金额较小,仍然可处以5-10日的行政拘留的处罚,并且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实施3次以上,则涉嫌刑事犯罪,会加大处罚力度。 男子蹲守在取餐点,直接取走外卖。且连续作案,次数达到了3次以上,除了要被行政处罚之外,男子可能还面临刑事处罚。 2.冒充配送人员取走外卖,这个行为是否违法呢?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冒领外卖,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即使金额小,但是如果实施次数超过3次,且存在冒充工作人员都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男子在配送人员到来之前,抢先一步取走,有冒充配送人员的嫌疑。取走餐点之后,自己直接吃掉,此行为已经犯法。而且多次实施,他的违法行为达到6次,所以构成刑事违法。 3.消费者的外卖被人取走了,这个损失找谁来赔偿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店家出餐但是尚未交付给配送人员,餐品被盗窃,店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应该重新制作或者退款。商品权尚未转移,店家有义务确保商品安全。 男子直接在店家的出餐点蹲守,看到出餐了就冒充外卖员取走,可见店家的餐点还没有及时交付,所以店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像本案中的外卖是被男子冒领,他这个属于盗窃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面对损失,他还需要及时做出民事赔偿。 盗窃别人的餐点,这个行为实在是......不仅是给店家,也给消费者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对于此案,您怎么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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