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租客欠18万搬离现租客被骚扰 当"前债"成了现租客的“噩梦”:非法催收与中介失责必须追责。
武汉月女士的遭遇,撕开了房屋租赁市场的一个隐秘伤口——前租客的债务纠纷,竟成现租客的“无妄之灾”。银行催收人员三次上门滋扰,已远超合法催收边界。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与居住安宁权,催收若以威胁、骚扰方式侵犯他人生活,涉嫌违法,涉事银行及催收人员须承担法律责任。
更讽刺的是,面对租客安全受胁,中介与房东竟仅以“撕催款单”敷衍,甚至以“违约金”为由拒绝退租。作为租赁交易的居间方,中介本应尽到审慎审查义务,核实房屋是否存在债务纠纷;房东亦需确保租赁物无权利瑕疵。二者放任风险传导,本质是对租客权益的双重侵害。
当前,住建部门介入是必要一步,但更需明确:非法催收必须叫停,中介失责不能免责。现租客的退租诉求合理合法,其因骚扰产生的损失(如精神损害、维权成本),中介与房东理当连带赔偿。租赁市场的健康,不该让无辜者"买单"。
智搜分析💎 关键提醒:租房签约时务必在合同中注明“房屋无历史债务纠纷”,并明确违约责任条款。若遇中介推诿,立即向住建部门投诉并保留证据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