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江苏常州,一男子擅自跑到别人船上放生乌龟,而船主人为了保护财物,在船上养了一只藏獒,还挂有警示牌,可男子并未注意!突然,藏獒冲出来咬伤了男子,男子在躲避过程中不慎摔倒,造成九级伤残。法院:船主人需赔偿30万! 事情是这样的,王某夫妇是河道清洁工,平时就住在一条小船上,生活用品和工作工具全堆在船里。因为经常要出去干活,担心东西被偷,两人就养了只藏獒看家护院,还专门挂了个警示牌提醒大家“船上有恶犬”。 那天张先生想放生乌龟,看中了王某家的船,也不打招呼就悄悄爬了上去。结果刚上船,藏獒就冲出来了。张先生吓得要命,慌忙躲避时摔倒在地,胸椎粉碎性骨折,医院鉴定为九级伤残。 张先生住院花了不少钱,康复也受影响,于是找王某夫妇要30多万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王某夫妇觉得自己没错,船上明明挂着警示牌,是张先生自己偷偷上船才出的事。 双方谈不拢,张先生就把王某夫妇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发现,藏獒属于禁养犬种,王某夫妇没有饲养许可证,属于违法饲养。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夫妇承担全责,赔偿张先生30余万元。 这个判决一出来,网上就炸了锅。很多人替王某夫妇鸣不平,觉得张先生擅自上别人的船本来就不对,凭什么一点责任都不用承担。 支持王某夫妇的网友说,人家都挂警示牌了,而且船是私人财产,张先生未经允许就上去,这不是明摆着侵犯别人权益吗。再说王某夫妇就是普通的河道清洁工,收入本来就不高,30万对他们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 但也有人认为法院判得对,藏獒本来就是禁养的烈性犬,攻击性强,在公共水域养这种狗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就算有警示牌,也不能完全免责,毕竟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养。 其实这事儿背后反映的问题挺复杂,现在很多人热心放生,出发点是好的,但操作起来往往比较随意。有些人为了图方便,看到哪里有水就往哪里放,也不考虑是不是别人的私人区域,这样确实容易引发矛盾。 另一方面,城市里禁养犬的管理也存在盲区。很多人为了看家护院或者其他原因私养烈性犬,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出了事才发现问题。 最让人纠结的是,这种情况下到底该怎么分责任。张先生确实有擅自登船的过错,但王某夫妇违法养狗也是事实。按照现行法律,饲养烈性犬的责任更重,这可能是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 说到底,这事儿双方都有问题。张先生放生的想法是好的,但方式不对,应该选择合适的地点,征得同意再行动。王某夫妇保护财产可以理解,但选择禁养犬种确实不妥当,可以考虑其他安全的看护方式。 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了个醒,放生要科学合理,不能随意行事。同时也提醒宠物饲养者要遵守相关法规,选择合适的犬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你们觉得这个判决公平吗?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 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信息来源:荔枝新闻
“冤不冤?”江苏常州,一男子擅自跑到别人船上放生乌龟,而船主人为了保护财物,在船
玉尘飞啊
2025-09-01 13: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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