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充电超时94分钟充电站收438.4元 之前已经有过这样的争议:
当前充电用户角度:不应该,先来后到,充满了也许还有事情在处理,并且也是给了停车场的停车费,不应该收取。
准备充电用户角度:应该,应该更重一点,不然大家都充满了不走,充电桩难道是服务他们几个人的?
管理方:定价多少取决于充电桩的繁忙度,也是在充电之前做了告示。
结合这三方来看,我觉得充电服务商收取“超时占位费”是应该的,并且也应该做足充电前的提醒并且在小程序和 app 上都有超时占位费提醒。毕竟公共充电桩是公共的,并不是个人,哪怕是在车流量不大的停车场,也应该遵守充满即走。
没什么好争议的,占用就该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