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女子建房子,包给了一个包工头,他包工包料,本来约定好5%的尾款,等到工

热木聊点事 2025-08-17 17:20:16

河南开封,女子建房子,包给了一个包工头,他包工包料,本来约定好5%的尾款,等到工程完成后付清,结果她给包工头支付了33,9000元,多支付了16,000元,这下房子还没有帮建好,包工头就跑了。

8月17日据都市报道,郑女士和丈夫为了房子这件事,已经着急了七八天了,眼看房子还没有完工,还乱七八糟的,包工头竟然跑了,人还找不到了,郑女士和丈夫真的是愁得辗转难眠,郑女士更加怪自己,就不应该多转钱给包工头。

说起这件事,郑女士前段时间是非常期待的,她跟丈夫经过努力打拼,终于攒了一大笔钱,可以建一栋漂漂亮亮的房子了。

这是郑女士这辈子的愿望,眼下终于可以实现了,她和丈夫规划起这件事,内心充满了欢喜。

为了建一栋结实的房子,郑女士和丈夫商量一定要找靠谱的施工队来帮忙建房子。

在本地他们没有找到合适的人,他们找了一个离他们家稍微远一点的地方,找了一个施工队,据了解这个施工队技术还不错。

找到如此技术好的施工队,郑女士和丈夫就和他们签了建房合同,合同约定他们包工包料,一平方米是750元,郑女士家建的房子很大,有455平方米那么大。

这么大的房子,按照他们的规划,房子建好,真的可以扬眉吐气,他们早就想住进这么大的房子里了。

他们和包工头约定价钱之后,也约定了尾款,有5%尾款,是工程完成之后再支付的,总造价是341,000元。

这么大一笔钱,郑女士和丈夫肯定希望包工头能把他们的房子建得漂漂亮亮的,毕竟这笔钱已经是他们大部分的积蓄了。

郑女士和丈夫就是普普通通的人,要攒下这笔钱,也是非常不容易的。

为了让包工头踏踏实实地干好自己本分的活,郑女士和丈夫断断续续地给包工头转了339,000元,就是想着让包工头好好把这些活干完。

其实这些钱已经给超了,多了16,000元,这些钱应该是到工程结束之后再付清的。

不过郑女士倒是不介意,只要他们能把她的房子盖好,这些钱始终要给包工头的,她没有想那么多,只希望钱清房子成。

结果,包工头拿到了339,000元,就几乎拿到了全部的工程款,因为总价是341,000元,也就是还有2000元,他就得到了工程的总价,现在他提前得到了这么多钱, 这下包工头跑路了。

包工头跑路了,郑女士和丈夫着急了,钱付了,活没干完,房子还没整好,遇到如此不负责任的包工头,郑女士真是无奈又着急。

可着急有什么用,她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包工头,可是找了七八天都没有找到,她看着自己的房子只是西面和北面的墙刷了,可是东面的墙还没有刷,地坪也没有打,厕所也没有整,房子建得乱七八糟的。

看到这样的房子,看到钱没了,郑女士这才无奈之下招来了调解员。

他们打电话联系包工头,包工头竟然说,郑女士没有给够钱,气得郑女士不知如何是好。

后来郑女士决定和调解员去找他们公司,结果过去发现他们公司搬迁了,成了一个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告诉郑女士,最好起诉他们。

眼下郑女士也只好通过这个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那么郑女士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郑女士和包工头是签有协议的,双方构成合同关系,那么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按合同的约定,郑女士需要在工程完成之后付清尾款,实际上她已经多付16,000元了,可包工头还没有完成自己的业务就跑路了,他违约了。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由于包工头违约在先,郑女士找到他,可以要求他继续履行义务,也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包工头不愿意履行违约责任,那么包工头就应当退回适当的钱,

那么遇到这种事情,你会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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