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很火的“婚内强奸”这事,感觉当事人有些糊涂。 既然对自己的男人如此痛恨,为何还能与他共同生活十多年?当初发现自己恨他,都不想多看他一眼的时候,离婚不过就行了嘛,为何要一直拖下去呢? 就算当初忍着不离婚,是替孩子着想。现在孩子都十多岁了,再离婚也不迟。为何偏偏要搞个什么“婚内强奸”出来,把自己的男人送进去? 这样做大可不必!如果男的被认定有罪,被判刑坐牢,你本人倒是舒服了,终于出了一口恶气。但是你有没有想过,由于孩子的父亲坐了牢,以后孩子的前途是一定会受到父亲影响的啊。他不能参军,不能考公务员,不能考事业编,难道你就眼睁睁看着孩子今后一辈子只能进厂打螺丝? 宁愿赌上孩子的前途和未来,也要把自己的老公以这样的罪名送进监狱。她这样做,是图什么呢?简直有些不可理喻。
如何看待“老婆不愿意就构成婚内强奸罪”,这个大哥的一番分析太犀利了!大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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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8xxx54
法院接这单子也是脑子发神经了,没有社会效益,随便找个家暴的事非要弄个噱头出来,法官也不能超越法律之外,必要时也得追责,由不得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