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被男友介绍到其朋友的店做工,女子瞒着男友跟朋友在一周内发生2次关系。朋友准备再跟女子发生 关系时被拒绝,扭头就走。女子发现遗落的避 孕 套,拿着去找男友控诉。男友找朋友理论,未得到想要的东西后,报警说朋友骚扰女友。警方以强制猥 亵 罪立案,最终却被以强 奸 罪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朋友不服上诉到高院,高院改判了! 据观威海8月7日报道,男子被以强制猥 亵 罪立案,并以强 奸 罪被判刑,但他依旧不服继续上诉,高院终于有了最终判决! 王先生跟程某是好朋友,经常一起玩耍。后来程某谈了个女友小水,因小水没有工作,程某就把小水介绍给王先生认识。因王先生是一家店铺的大厨,可以帮小水解决工作的事情。 都是朋友,王先生很乐意帮这个忙,就去找店铺老板商量。经店铺老板同意后,小水就跟王先生成了同事,在王先生所在的店铺里当服务员。 小水刚到店铺里干活一周,就跟王先生发生过2次关系,而且是在程某不知道的情况下。 王先生肯定不能跟程某说,小水也是守口如瓶。就在王先生以为这样的事情还可以继续的时候,上门去找小水,却被小水给拒绝了。 王先生一气之下扬长而去,但没过多久程某就带个人找上了门,掏出一个避 孕 套扔给王先生,说是王先生遗落在小水家的床 上的,让王先生给个解释。 王先生一看到东西就慌了,而且程某带来的人正是小水的表哥田某。得知自家妹妹受欺负了,就跟着来找王先生索要赔偿。 本来王先生还觉得理亏,但一听到对方要赔偿,索性就不理了,爱咋滴咋滴。 程某跟田某在王先生那里什么都没得到,跟小水说了之后,小水说这事就这么过去吧!但是程某心有不甘,就报警说王先生骚扰他女友。 程某以为王先生觊觎自己的女友,就想给王先生一个教训,才报了警。但是警方却以强制猥 亵 罪立了案,并将王先生批准逮捕。 因当时的证据就只有王先生遗留的东西作为凭证,而且是在小水非自愿的情况下,所以才以强制猥 亵 罪立了案。 但是警方将小水叫去询问情况的时候,小水也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承认了王先生到自己家里,有想要跟自己发生关系的行为和举动,只不过被小水制止住了。 警方随后就提起公诉,但在一审法庭上,小水却给出了不一样的情况。 小水将曾经跟王先生发生过2次关系的事情说了出来,还表示之前之所以不说是觉得怕影响跟程某的情侣关系,也并没有想过报警,只想私了。 但是王先生却一点担当都没有,为了自己的声誉,小水才不得已把之前发生过的事情和盘托出。 小水特意交代,在那2次的时候,小水并没有什么意识,可能是喝醉了酒,是一种被迫的状态,所以才没有在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直到第3次王先生在大白天去找小水想要发生关系被拒绝后,小水才感觉到之前可能是在自己被迫的情况下发生的行为。 所以小水也希望法院能够给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还她声誉。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 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 奸论,从重处罚。 在2021年11月,一审法院认为王先生构成强 奸 罪,因属于初犯,并且未遂的情况下,判处王先生有期徒刑十个月。 王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在2022年3月份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先生依旧不服,继续上诉,他明明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就被判定为是强 奸了呢? 高院接到王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很快就再次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发现了很多疑点。 1、 几乎所有的指控王先生强 奸的证据,都是小水单方面提供的,也是小水单方面的描述,并无其他更加有力的证据加以佐证。 2、 小水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证人证言仅能够证实王先生在案发当天曾经擅自进入过小水的房间里,但是不能证明对小水有过强制性的行为。 3、 田某并非是小水的表哥,只是程某的朋友。冒充表哥目的是想要逼迫王先生给出赔偿,所以程某报警并给出的证言证词可能含有报复的可能,作为证据来说也是欠妥当的。 高院整合了一下所有的疑点后,认为小水跟王先生在刚认识一周就发生2次关系的情况,并不能证明2次都是小水是被迫的。 有很大可能是小水自愿的,只不过是碍于跟程某的情侣关系才不能承认。而且王先生在案发当天去找小水的时候,若是强制性的话,就不会在被拒绝后就离开。 所以王先生在案发当天的真实情况,可能被小水夸大其词。因此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王先生强 奸故意的证据不足,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应以强 奸 定罪。 在王先生被羁押后,小水还让王先生的姨妈转账10万撤案,有勒索钱财的怀疑。 因此高院最终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王先生无罪。 对于王先生的遭遇,您又是怎样看待的呢?
“太渣了!”广州,男子凌晨邀请前女友和自己哥们儿一起吃饭喝酒,酒后,开房与前女友
【5评论】【8点赞】
用户14xxx23
仙人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