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新疆乌鲁木齐,一男子生前给儿子转账233万元,用于儿子学业与购房生活,男子去世后,儿子为了继承父亲的遗产,将继母起诉至法院。继母称男子给儿子转钱的行为自己毫不知情,且233万系夫妻共同财产,于是继母反手起诉儿子,要求儿子返还233万元。法院的判决结果令人意外。 “那是我爸拿钱给我买的房子,凭什么我要把买房子的钱给你!”一男子小费(化名)满脸不服的说着。 根据8月6日的报道,乌鲁木齐的费先生(化名)在与前妻邱某(化名)两人通过相亲认识,结婚后育有一子。但是结婚几年之后,费先生与邱某发现双方各方面的观念不合就离婚了。离婚后,孩子小费交由邱某照顾。 在2012年,费先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真爱舒女士,两人经过半年的了解之后领证结婚。结婚期间,两人感情和睦,舒女士对于费先生有前妻且有一个孩子的事情也知道。但是舒女士并不太喜欢费先生因为小费的原因与邱某接触,所以很多时候,费先生都是私下一位联系邱某询问关于小费的一切。 直到2018年4月,小费成年要去国外读书,费先生就瞒着舒女士花了205万元给小费买了一个房子付了首付。之后又因为小费年纪大了,一人在国外生活,所以多次给小费转生活费。 到了2024年5月,费先生因为突发疾病死亡。舒女士在整理费先生的遗物时才发现费先生给小费买房的事情,并且看到费先生近几年给小费转的生活费高达28万元。 于是舒女士就起诉了小费,认为费先生给小费买房和转高额生活费的事情她并不知情,而这笔钱应该是她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要求小费退还这笔钱,共计233万元。 而小费在知道父亲费先生去世之后,也将舒女士起诉,认为自己作为费先生的儿子,费先生去世之后他有义务得到部分遗产。 两人就这样上了法庭,最后经过法院调查,判定小费将费先生给他买房所支出的205万元其中的一半归还给舒女士。并支付这几年来的利息,但是双方都不满意再次上诉。 法院二审后,认为费先生给小费买房这件事情没有与舒女士商量,这件行为无效。最终要求小费归还205万元给舒女士。 这件事情发到网上之后,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评论: “头婚是夫妻共同财产,二婚这东西就应该谁赚的钱,谁有支配权,作废夫妻共同财产。有些人就想坐享其成,真是不要脸。” “所以说,有孩子后离婚也好,丧偶也好,还再婚干什么。以前最亲密的孩子成了别人的外人,给孩子房子都不行,再婚干什么?自己和孩子一块生活不好么?等孩子大了出去旅游也好,回老家种点菜过田园生活也好,不用像现在这样孩子大了想尽一下父母的义务都不被允许。” 对于这件事情,你们怎么看?
“太荒唐了!”新疆乌鲁木齐,一男子生前给儿子转账233万元,用于儿子学业与购房生
鉴清评趣
2025-08-08 17: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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