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男子的妻子因病离世,他悲痛万分,难以走出悲痛,直到他整理妻子的遗物,他发现妻子竟然在离世前一个月,还给情人转账,7年间给情人转了93万余元,他瞬间释然了,他不再悲痛,转而非常气愤,他没想到,妻子竟然给他带了那么久的绿帽子,于是他和女儿,还有岳父一起起诉,要求妻子情人返还这笔钱以及利息。 8月3日法治进行时报道,陈先生又一夜辗转难眠,妻子因病离世了,妻子解脱病痛了,却留下深爱她的陈先生,陈先生一想起和妻子的点点滴滴,他就痛苦得整宿都感到心痛。 又一夜过去,天亮了,陈先生精神恍惚,他再也无心躺在床上,就坐了起来,他要整理一下妻子的遗物,看看什么该丢弃,什么该留个念想。 他将妻子生前喜爱的衣服一件一件叠好,这些可能要烧给妻子,他又将妻子心爱的金银首饰,一件一件放好,这些东西是不能丢的,这些他也要留着做念想。 除此之外,他还要整理一下妻子的一些钱财,毕竟妻子生前是个女强人,在她手里经过的钱可不少,张先生要理清楚妻子的的金钱来往,这样他的晚年才有保障。 他一边整理妻子的遗物,一边想起妻子的点点滴滴,这些都是妻子和他辛苦打拼而来的,这些都充满了他们夫妻俩的回忆。 他一边伤心,眼含泪水,一边又不得不劝自己好好面对妻子的离去。 妻子的遗物整理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要查看妻子的手机了,他要看看妻子到底有没有借钱出去,又或者她有没有借别人的钱。 结果这一看,他发现了妻子的一个大秘密。 妻子竟然在离世之前的一个月,她还给一名男子转账,那时的妻子已经深受病痛折磨,她怎么还要给别人转钱呢。 这个人引起了张先生的注意,于是张先生便查看他们的金钱来往,发现妻子在7年期间,竟然给这个男子转账了93万余元。 他们的关系不正常,张先生继续查下去,结果发现妻子喊这名男子叫哥哥,这名男子喊张先生的妻子叫老婆 。 其中有一段对话,张先生的妻子跟这男子说:“你是不是嫌弃我了?”男子则跟张先生的妻子说:“永远爱你老婆!” 看到这段对话,张先生一切都明白了,他的妻子背叛他了,而且已经背叛了7年,这7年间他竟然毫不知情,妻子还给她的情人转了93万余元,甚至在临死前的一个月还在转账。 张先生看到这些记录,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深情,多么像一个笑话,他脸上露出了一个苦笑,瞬间丧妻之痛没了,心里只有不值。 他和妻子风风雨雨走过了那么多年,甚至妻子生病期间,也是他一直在床边伺候着她,对她无微不至,可妻子浑身疼痛,依然没有忘记自己的情人,在临死前一个月还转钱。 此时张先生内心只有愤怒,他只想着,妻子对他的情分早就没了,既然妻子早就对他没有半点感情,他又何苦为难自己。 他从此不再把自己困在丧妻之痛中,他也不甘心,他和妻子辛辛苦苦攒来的93万余元,就这样被妻子的情人拿走,于是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女儿,也告诉了岳父。 他们都决定要把这一笔钱拿回来,可是张先生妻子的情人,却表示这些钱都是生意上的来往。 张先生不信,起诉了妻子的情人,那么他的诉求是否会获得支持? 首先,张先生的妻子在世之前,和情人保持不正当的关系,他们的行为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有违公序良俗的赠与,属于无效民事行为,那么张先生妻子赠予给情人的钱财,是可以撤销的。 其次,张先生妻子赠与给情人的钱财,属于他和张先生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张先生有权要回。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擅自赠与或者处理,张先生要回了这93万余元。 除此之外,张先生的妻子都四五十岁了,还做出背叛丈夫的事情,这是不利于家风建设的。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如今张先生的妻子不在了,张先生知道妻子所做的事情,他也不会再思念妻子。
浙江宁波,男子的妻子因病离世,他悲痛万分,难以走出悲痛,直到他整理妻子的遗物,他
静谧林间小径
2025-08-05 00: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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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sè
从悲痛转为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