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贪心了。”上海,九旬老人临终前将房产留给照顾他28年的外甥女。没想到,却因房产份额本就有外孙女一半,女儿和外孙女要求全部继承,将外甥女告上法庭。一审判决结果归女儿继承,外甥女分少量份额,双方不服,二审是这样判的。 舅舅王达早年丧偶,外甥女小冬从外地来上海投靠舅舅,在舅舅指点下学着帮忙做生意,这一住就是28年。 由于舅舅年纪越来越大,多次想要自己的女儿王小晓前来照顾,可王小晓置之不理。善良的小冬虽然成家立业,也忙着生意,但还不忘舅舅当初帮忙的恩情,把舅舅当父母一样照顾得无微不至。 对女儿失望的舅舅,越发离不开外甥女一家人,于是在2009立下公正遗嘱,由于买房子时王达和外孙女梅梅各自拥有百分之五十产权,他提出将自己那份房产份额全部由小冬继承。 2020年90多岁的王达离世,小冬刚办理过后事,王达的女儿王小晓和梅梅却跑过来争夺房产,他的女儿28年从来没有如此积极过。 这套房子,梅梅一半的份额,完全可以拿走,可没想到,母女俩提出质疑遗嘱真实性,并且以直系亲属的理由,竟然想把这套房全部据为己有,因有遗嘱在前,小冬不同意,为了让小冬服软,两人还将她告上法庭。 一审结果,判决房产归王小晓所有,但念在小冬给老人养老送终,又将王达那部分份额划出来一半,归小冬所有。 面对这样的结果,可想而知双方不服,一个仍然想要全部,一个只想拿到应该有的份额,于是,再次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时,因为小冬证据准备充分,判决王达份额归小冬全部继承,至此房子终于分配好了。 那么事件里女儿王小晓要求继承父亲的房产合理吗?外甥女有继承权吗?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女儿王小晓本是法定第 一顺序继承人。 但王达通过公 证遗嘱,更改了继承顺序,将自己那份房屋百分之五十的产权,明确指 定给了外甥女小冬,这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老话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王达和小冬之间就是如此。当年小冬孤身投靠舅舅,舅舅不但没有嫌弃她,还收留她当做自家人,教她做生意赚钱,让她在上海站稳脚跟。 而小冬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即便成了家,也把舅舅当父亲照顾,舅舅更是为了回报她,还为了她公正遗嘱。这是一场让人动容的双向奔赴。 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可偏偏不是亲生的外甥女做到了,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报恩,对于小冬来说,舅舅给她的恩情大于天,是再造之恩。 对此,你觉得女儿应该分到遗产吗? (来源:纵缆新闻) #上海房产继承案#
“太贪心了。”上海,九旬老人临终前将房产留给照顾他28年的外甥女。没想到,却因房
行走无界者
2025-08-03 23:54:24
0
阅读: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