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动用那笔钱,应该是战略中的一步,有网友说;我个人猜测:宗馥莉是为了试探对方意图,提前暴露原告“底线”。 她动那笔钱,可能是种压力测试,让原告不得不诉讼。趁对方发起诉讼时,把他们提前“入局”,也就有更多证据披露机会。 营造“信托未正式成立”的法律现实。利用程序空档期,在未签署信托文件的前提下,保持“信托尚未生效”的话语权。 构建“受托人自由裁量权”的主张空间。试图为日后在内地或香港主张对资产拥有更多控制权打下基础。 逼对方交出更多证据,方便集中反击。打破僵局,用一次引爆,换来对方所有底牌(手写信、会议纪要、律师信、短信等)。
不光宗泽后想不到,杜建英和她的三娃也没想到,宗馥莉的底气不是因为她是嫡女,而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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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水相逢
18亿$,她是委托人又是公司继承,她拥有最大的权限。如果成立信托,如何分配,如何设定,她都有最终权限。如果不成立,躺在公司账户里的18亿$她也有最大的归属权,若是公司资产她能继承,若是老宗财产,她和她母亲得一大半。怎么样都不亏。
萍水相逢
所以我说宗馥莉有全球最顶尖的律师团,各方面都合理合法合规的推敲过多次后才走的每一步。。。真的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