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四川的读者朋友们!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
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方公告,近日,《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公示,针对医保政策的多个领域进行了优化!
按照惯例,青枫第一时间找到了原文,并且为大家做了总结。
1、取消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
2、支持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鼓励大学生(含大中专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3、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4、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统一设置为30万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可叠加,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5、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6、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有序推进门诊慢特病认定结果省内异地互认,稳步提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