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八旬大爷在妻儿离世后,便与邻居签下协议,让他们照顾自己,作为回报,身后财

云景史纪 2025-07-27 12:27:31

上海,一八旬大爷在妻儿离世后,便与邻居签下协议,让他们照顾自己,作为回报,身后财产尽归他们所有。

然而,当大爷离世后,他的五个兄妹却跳出来将照顾大爷的邻居告上法院,要求认定大爷签下的协议无效,进而让邻居返还大爷的遗产归他们所有,如何评价此案?

(信源:潇湘晨报 2025-7-7)

事情是这样的,孙大爷这一生过得并不顺遂。

兄妹共六人,他却只有一个独子,可惜儿子还没成家就离世了。

2017年前后,老伴也离他而去,偌大的房子里,只剩下他一人。

兄妹们偶尔前来探望,但总感觉有些生分;外甥外甥女想多照顾些,他却嘴硬,总是说“不用不用”,把人往外推。

直到邻居小刘出现。

尤其是小刘的女儿就像个小太阳,一有空就往孙大爷家跑,甜甜地喊着“爷爷爷爷”。

一来二去,孙大爷打心底里喜欢这家人,尤其信任小刘。

“小刘啊,”一天,孙大爷拉着他的手说,“以后我这把老骨头就交给你了。我走了,这房子、存款,都归你。”

小刘没有犹豫,当即就和孙大爷签了《遗赠扶养协议》。

在之后的日子里,他把孙大爷当作亲人一样对待,不仅陪大爷看病、取药,连孙大爷的屋里屋外都收拾得井井有条,没事还陪孙大爷聊天解闷。

孙大爷脸上的笑容因此多了起来,人也精神了不少。

几年后,孙大爷安详地离世,小刘按照协议继承了孙大爷的房产和存款。

可没过多久,孙大爷的兄妹们就找上门来,说这个协议不算数,还告到了法院,要求他把从孙大爷那里得到的东西全部交出来。

案件经过两审。

一审法院判定孙大爷所签协议合法有效,而且小刘也按照协议内容照顾了孙大爷,于是驳回了孙大爷兄妹一方的诉求。

孙大爷兄妹看到这种情况,又提起上诉,列出了多项诉求,总之就是想得到孙大爷身后的财产。

他们认为:1、孙大爷签协议时,脑子不清醒,患有精神疾病,在这种情况下签的东西不能算数。

2、小刘也没有按照协议维护孙大爷的权益。他曾经拿了孙大爷的40万元供自家买房、女儿转学使用,并且在孙大爷摔倒后,也没有及时送医。

综上,小刘不能获得孙大爷的财产。

对此,小刘也进行了反驳,他指出,对方的这些指控完全是无中生有,他们没有任何证据。

相反,小刘表示他有证据证明孙大爷在签协议时是清醒状态。这么多年来,他们对孙大爷的照顾,周围邻居都看在眼里,已经尽到了生养死葬的义务。

至于40万元钱款,也不属于孙大爷的遗产。

那么,二审中院会如何判决呢?

对于本案而言,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孙大爷签协议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有,协议就是有效的!

而《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这样一来,孙大爷的兄妹就没有资格分遗产。

当然,如果孙大爷签协议时精神不正常,协议的效力就存疑或者无效。

小刘就不能按照协议内容获得遗产,遗产将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孙大爷的合法继承人分配。

不得不说,孙大爷的兄妹打的主意倒是挺好,但最终能如愿吗?

答案是否定的!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定,孙大爷签协议时具有相应的认知能力,协议合法有效。

小刘依照协议约定完成了对孙大爷的生养死葬,所以他有权得到孙大爷身后的财产。

至于他之前用了孙大爷银行卡里近40万元,这是孙大爷的自愿行为,对小刘履约没有影响。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孙大爷兄妹的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有人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如果几个兄妹之前能真心对待孙大爷,他又何必把自己托付给外人呢?现在人没了,却来争遗产,早干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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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9xxx15

用户19xxx15

2
2025-07-27 13:42

都想不劳而获

云景史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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