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女子将毛坯房以每月720元租给二房东,租期6年。二房东花7万装修,隔成3间

赵广宇探微一二六五 2025-07-27 12:12:46

长沙一女子将毛坯房以每月720元租给二房东,租期6年。二房东花7万装修,隔成3间带厨卫,每月收租2000多。租期到后,女子要收回房子自己出租,二房东不满砸了装修,称有优先续租权,要求补偿;女子认为合同到期装修应归己,双方争执不休。 这事的核心是“合同没说清,冲动毁所有”。 租期到后房东收回房屋是合法的,优先续租权需“同等条件”,二房东不愿按新租金续租,自然没这权利。二房东砸装修更涉嫌违法,即便投入成本,也不能用破坏财物泄愤。 二房东装修有投入,但若合同没约定补偿,就得认账,低价租6年已变相摊薄成本。 房东若早在合同写明装修归属和补偿规则,也能避免纠纷。双方都忽视了“先小人后君子”的重要性,租房前把权责写进合同,比事后争吵、冲动毁物靠谱得多。法治社会,规矩得先立好,情绪永远不能代替规则。 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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