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难容!”云南,男子持刀强奸自己的大嫂,数日后,又持刀杀害自己的大嫂未果后,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万万没想到,男子死性不改,出狱又再次持刀前往自己的大嫂家中找自己的大嫂泄愤,过程中将同村见义勇为的村民杀害,而后又连刺自己的大嫂几刀,将自己的大嫂刺致轻伤,而后潜逃。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男子潜逃20年后被抓。 男子在出狱后再次行凶,不仅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构成属于累犯,面临严惩!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男子一逃就是20年,不过最终还是被捕! 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一般是20年,而根据《刑法》第88条的规定,即“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具体到本案,由于案发后,当地警方已经立案,只是没有抓到男子,因而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别说是20年,就算是30年、50年,只要男子活着,就一直给男子算账,追究男子的责任。 2022年11月15日,一审法院判了,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而据悉,一审判决后,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将于7月22日上午二审开庭。 对此,男子的大嫂赵某某表示,不想再参与庭审旁听,不想看到男子,希望男子被判处死刑。 被男子杀死的见义勇为的村民的儿子则表示,自己会参加二审旁听,并强调自己的父亲是因见义勇为牺牲,希望得到公正判决,同时还发出了灵魂质问,“不然我真的想不明白,见义勇为,到底应该为还是不为?” 不少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表示,想不通这样的人为什么仅判了死缓?这样的人就应该直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男子为何没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死缓? 单从男子故意杀人致1死1伤,且还是累犯这点来看,确实足以判处男子死刑立即执行。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最终是否应当判处男子死刑立即执行,还要考虑男子是否存在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得受害人谅解、立功等等应当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同时,少杀、慎杀是我国一贯的方针。《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慎用死刑。 一审法院没有判处男子死刑立即执行,或还有这方面的考虑。 2、如果只有男子上诉,二审是不能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 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是对仅有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190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具体到本案,也就是说,如果本案中只有男子提起了上诉,就算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得轻了,也只能维持原判。 3、死缓最快多久能够出狱?男子出狱后还有没有再犯的可能? 《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78条第2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也就是说,如果被判处死缓同时被限制减刑,最快22年才能出狱。即便没有被同时限制减刑,也需要15.5年才能出狱。但实际服刑期限通常情况下要长得多。 具体到本案,男子作案时大约20来岁,又潜逃了20年,等出狱时已经年老体衰,就算还有心怕也已经无力。因而这次也不用过于担心男子出狱后再犯!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天理难容!”云南,男子持刀强奸自己的大嫂,数日后,又持刀杀害自己的大嫂未果后,
律安说法
2025-07-21 2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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