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8岁男子在家吃饭时被馒头噎死,家属给男子办理完后事后,想起来曾经给男子买

孙立群说事阿吖 2025-07-21 16:56:13

上海,48岁男子在家吃饭时被馒头噎死,家属给男子办理完后事后,想起来曾经给男子买过一份理赔金额10万元的意外险,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却遭到了拒绝。男子家属一气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据闪电新闻7月21日报道,上海一48岁男子吃馒头时突然被噎住,身边没有水,没办法及时喝水顺一顺,就在他准备起身拿杯子的时候,突然倒地不起。   家属看到这一幕吓坏了,他们一直大声呼叫男子的名字,让他醒一醒,可男子一点反应都没有,家里人察觉到情况比较危急,赶紧拨打120送男子去医院,可是当救护车抵达他们家,准备用担架将男子抬车上时,却发现男子的心跳已经停止了......   他们万万没想到,男子才48岁,因为吃馒头被噎住竟这样走了!一时间他们特别难受,没有办法接受这个现实。但为了将后事处理好,他们火化了男子的遗体,还处理了他的后事。   当事情都办妥后,家里人才想起来,男子曾办过一份理赔金额10万元的意外险,对于男子吃馒头时突然死亡,家里人也认为他就是意外走的,太突然了。   此前男子的身体在家人看来一直都挺健康的,没有察觉到吃什么东西会被噎住,而且馒头也经常吃,家里也会买小蛋糕,面包等食物,男子也会吃,都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而这一次就是比较倒霉。   于是男子家属联系保险公司,希望他们根据这件事进行理赔。家属认为意外险这时候就派上用场了,不管能赔付多少钱,最起码没有白买意外险。   可是让家属们想不到的是,保险公司认为男子的死不能充分证明是吃馒头导致的窒息死亡,而且男子出事后,家属没有第一时间给保险公司报备这件事。所以保险公司以“猝死非意外身故”这个理由拒绝了赔偿。   这个回应让家属感到很难过,人都不在了,难道赔偿都要不过来吗?那多年办的意外险不是白办了?关键是,男子的意外伤害险是在有效期内的,一直到2047年9月都有效。如果发现意外,能理赔10万元。   保险公司这边,根据男子的既往就诊记录发现,男子的身体一直不太好,有多种疾病,而男子突然猝死,在保险合同中这属于免责情形,所以不应赔偿。   不过最终经过双方的沟通,保险公司也不是一份没有赔偿,而是支付半数的理赔金。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拿出了2.8万元。这个赔偿金额是和家属沟通过的,并且双方达成和解。   这件事发生后,有人说保险公司应该全额支付赔偿金10万元,理由很简单,被保险人在吃馒头时突发呼吸困难,120医生检查发现死者咽喉中还有馒头碎片,这就是窒息证据,属于意外!   也有人说,在当时,救人要紧,人死后,肯定悲伤,哪想的起保险的事!大家觉得男子吃馒头噎死的可能性很大,因为那种被噎的感觉有人体会过,也难受,喘不上气,说不了话,所以吃馒头可能会噎死的可能很大。保险公司理应赔偿!   对此,你们怎么看此事?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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