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今年3月5日,地点四川南充市西充,郭某开着轿车,鸣笛示意前方骑摩托车大爷让道

睿评趣事 2025-07-21 09:03:38

事发今年3月5日,地点四川南充市西充,郭某开着轿车,鸣笛示意前方骑摩托车大爷让道,结果大爷车倒地,郭某怕碰瓷,报了警。大爷叫郭某帮他把摩托车扶起来,郭某在扶摩托车时,碰到了开头,将前来看热闹的老太婆撞到,经医院抢救,七天后去世。经法院判决,郭某赔偿21万,摩托车老人赔偿14万,二审维持原判。 网上有人觉得郭某赔得有些冤。原因他是去做好事,帮大爷扶起摩托车撞到了前来看热闹的老太婆,怎么还赔最多呢?其实,从整个事件来看,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应是郭某。本来,大爷骑摩托车就不稳当,你还在后面鸣笛,这才造成大爷被摔倒。作为驾驶人员,应该知道,一般情况下,车子是不能鸣笛的,在城里,基本上是禁止鸣笛的,为的是鸣笛容易造成事故发生。 当然,这位老太婆也有责任。她不跑过来看热闹,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这赔偿她也应该占一定比例才是。 不过,我觉得,像这样的事,除赔偿安葬费外,另赔偿些精神损失费,总共一二十万来万就可以了,不应赔这么多。不知大家觉得如何?

0 阅读:29
睿评趣事

睿评趣事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