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11月,匪首宋殿元带着手下来到一个小村庄,见到有个妇人颇具姿色,命手下拉到房内强奸一夜,第二天还强迫这位有夫之妇拜天地。他的拜把子兄弟觉得他做的太过,他却一点不羞耻叫嚣:我强占的妇女约有300多人! 1944年11月,抗日战争打到最后关头,河南更是重灾区,兵荒马乱,老百姓的日子跟活在地狱里没啥两样。政府的力量在很多地方都成了摆设,这就给了各种牛鬼蛇神登台唱戏的机会。宋殿元,就是当时在河南临汝、宝丰一带横行的一霸。 那天,宋殿元带着一帮手下,耀武扬威地进了一个叫张八桥的小村庄。这帮人所到之处,跟蝗虫过境似的,老百姓都吓得大门紧闭,谁敢惹这活阎王?可你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宋殿元在村里闲逛,一眼就瞧见了一户人家的年轻媳妇。 说实话,在那个年代,一个农村妇女能有多“颇具姿色”?无非是眉眼周正些,年轻些。但在宋殿元这种人的眼里,这就足够了。他二话不说,直接对身边那帮狗 腿 子一挥手,那意思再明白不过了。几个土匪冲进屋,连拖带拽,就把那个可怜的女人从家里拉了出来。 女人的丈夫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哪见过这阵仗?他跪在地上磕头求饶,哭得撕心裂肺。可这有什么用呢?在枪杆子面前,一个农民的尊严和眼泪,一文不值。女人凄厉的哭喊声响彻了半个村子,但没有一户人家敢开门,甚至没人敢大声喘气。这就是那个时代的悲哀,善良在赤裸裸的暴力面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那个晚上,对这个女人和她的家庭来说,是地狱。而对宋殿元来说,不过是又一次满足兽欲的寻常一夜。 你以为这就完了?更刷新三观的还在后头。 第二天一早,宋殿元睡眼惺忪地起来,看着那个被他蹂躏了一夜、精神已经崩溃的女人,竟然又冒出了一个荒唐至极的念头——他要“娶”她。 他命令手下,就在这院子里,给他和这个有夫之妇办一场“婚礼”。没有红妆,没有宾客,只有一群嬉皮笑脸的土匪,和一个已经被吓傻了的丈夫。宋殿元得意洋洋地拉着这个女人,强迫她跟自己拜天地。 当时,宋殿元的一个拜把子兄弟也在场。这位兄弟可能良心未泯,也可能是觉得宋殿元这事做得太出格,传出去不好听,就劝了他几句:“哥,差不多行了,这么做有点过了吧?” 换作一般人,被人这么一说,多少会有点不好意思。可宋殿元是谁?他听到这话,非但没有半点羞愧,反而像是受到了什么天大的表扬一样,脖子一梗,叫嚣起来:“这算什么?我跟你说,自我拉杆子以来,被我强占的妇女,没有五百,也有三百多人!” 这句话,掷地有声,充满了炫耀和自得。 三百多人!这背后,是三百多个破碎的家庭,是三百多个被毁掉一生的女人。这个数字从他嘴里说出来,轻飘飘的,就像在说他打死了多少只兔子一样。人性中的恶,在宋殿元身上,已经膨胀到了没有边界的地步。 其实,像宋殿元这样的人,在民国时期的中原大地上,并非个例。他们大多出身底层,可能也曾是受人欺压的佃农、小贩。但在那个“有枪就是草头王”的时代,一旦他们掌握了暴力,人性的潘多拉魔盒就被彻底打开了。 长期的战乱导致了权力的真空。中央政府的政令出不了大城市,地方上的所谓官府,要么跟匪帮沆瀣一气,要么自身难保。老百姓的生死,全凭这些地方“土皇帝”的喜怒。权力这东西,一旦没有了监督和制约,就会把人变成鬼。宋殿元,就是这样一个被权力异化成的恶鬼。他享受这种生杀予夺的快感,享受将他人踩在脚下的满足感,女人的贞洁,在他看来,不过是彰显他权力的最佳战利品。 那么,像宋殿元这样的恶魔,最终的下场如何呢? 俗话说得好,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宋殿元们可以横行一时,但终究不可能横行一世。 随着历史车轮滚滚向前,1949年,天翻地覆。新的政权建立,首要任务之一,就是肃清匪患,重建社会秩序。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土皇帝”们,迎来了他们的末日。 宋殿元自知罪孽深重,在新政权面前,他那点人马根本不够看。他开始东躲西藏,企图逃过清算。但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作恶多端的人,又能藏到哪里去?他曾经欺压过的每一片土地,都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他。 1951年,在豫西地区大规模的剿匪运动中,宋殿元被捕。 据说,在公审大会上,成千上万的百姓前来控诉他的罪行。那些曾经被他欺凌、敢怒不敢言的受害者及其家属,站了出来。一声声血泪控诉,揭露了他桩桩件件的滔天罪恶。他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宋大帅”,只是一个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罪犯。 最终,宋殿元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声枪响,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1944年11月,匪首宋殿元带着手下来到一个小村庄,见到有个妇人颇具姿色,命手下
思念如潮心难安
2025-07-21 07: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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