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婚礼上,新娘的母亲举着牌子,上面写着:娘家陪嫁40万和一辆小车。此牌子一出,大家纷纷羡慕新娘,有这么好的母亲,更是羡慕新郎有这么好的岳母,结果不到一年,这对新人离婚了,新娘要带走自己的40万和小车,新郎却说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闹上了法院。 据7月13日津云报道,在山东临沂的一场婚礼上,新娘妈妈高高举着一块红底黄字的牌子,上面写着:“娘家陪嫁40万加一辆小车”。但一年后双方感情不和离婚,男方竟然要求平分陪嫁财产。 夫妻两人走向离婚,是因为钱的事。 徐女士想给娘家买台冰箱,本以为这就是件小事,结果老公胡某不同意,跟她大吵一架。 接着就是一连串的不愉快。 徐女士发现胡某竟然背着她,偷偷把那辆陪嫁车拿去跑网约车,半个月跑了5000公里。 徐女士哭着要钥匙:“这是我妈给我的,不是你挣钱的工具!” 胡某冷笑一声:“结婚之后,这就是咱们俩的车,我爱怎么用就怎么用。” 情人节那天,胡某扔来一份离婚协议:财产一人一半,包括那40万和车子。 两人就这样从夫妻变成了原告和被告,在蒙阴县法院见了面。 庭审时,徐女士的律师拿出了当初婚礼的视频,新娘妈妈举着那块牌子,还当众说“是给我女儿的”。 大家都以为,这能说明问题了吧? 但胡某一方不看这些,只拿法律说事:他指出两人早在2023年1月就已经领证,而婚礼和陪嫁是在3月份之后进行的。 根据《民法典》,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是只给自己子女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法院判了:陪嫁确实发生在婚后,而且没有任何书面协议或银行备注来明确说这笔钱只给徐女士一个人,再加上车子也进了家庭使用范围,这些都证明这笔财产是“共有的”。 那块在婚礼上抢尽风头的红牌子,在法官看来,还不如一句写在纸上的明确声明。 判决出来后,徐女士发了条动态:“别太相信婚礼上的承诺,法律只看证据。” 这件事在网上引发了不少争议。 很多人都觉得很奇怪:“嫁妆不是一直都是给女儿的吗?嫁妆不就是女儿的退路吗?” 但现实是,法律不讲习俗,只看凭证。 这个案例也给很多正在准备结婚或者已经结婚的人提了个醒:浪漫是浪漫,法律是法律,别混为一谈。 那父母要是真心想把财产留给女儿,有没有办法确保将来不出问题呢?当然有。 最保险的方式,是在还没领证前就把钱直接转到女儿的账户上,备注清楚“赠与女儿个人财产”。 最好让女儿婚后别把这笔钱和夫妻共同财产混在一起用,保留好分开的账户。 如果是在婚后才给,那就得写一份赠与协议,白纸黑字写明:“钱和车是赠与女儿个人的,和女婿无关。” 最好还能做个公证,这样在法律上才算稳妥。 大家觉得这陪嫁到底该不该分给男方。 信源:津云
“谁还敢嫁?”山东蒙阴,一女方大婚,娘家陪嫁40万和一辆轿车,可万万没想到,她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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