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房子租给一个女子,昨天她忽然打来电话,说她出差一周,回家后发现冰箱不制冷了,里面价值3000多元的海鲜和药品都坏了。 我赶过去后发现情况确实如此,冰箱里都是水,东西还没清理完毕,满屋子难闻的味道。 女子说,如果只是些蔬菜水果不值几个钱,她也就不计较了,可是这些海鲜和药品的价值比较高,希望我能全额赔偿。 我一脸懵,说如果冰箱用个10年8年的了,那可能就是老化了,她让我赔还好理解一些,可我这个冰箱才买4年多,而且3个月前她入住的时候还好好的,我怎么知道不是人为损坏的呢? 女子再三保证不是人为因素损坏的,也许就是冰箱的质量不过关,总之她是无辜的,她坚称我应该赔偿,即使不是全额赔,也至少赔80%。 情急之下我找出了租房合同,可惜上面对于出租屋电器的损坏情况没有任何约定。 我又问了一下中介,中介告诉我,如果没有提前约定,那么电器的自然损耗由房东负责,人为损坏由租客承担。 我听了又是一脸懵,感觉这事儿挺麻烦!借此问问大家,我现在该怎么办,是不是真的应该赔偿女子的损失?
我把房子租给一个女子,昨天她忽然打来电话,说她出差一周,回家后发现冰箱不制冷了,
兰陵幽默鸭
2025-07-14 17: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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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51
赔个毛线,也许是她出门关总闸了
用户10xxx24
既然那么值钱就应该用可靠的冰箱专门安放。而不应该随便找一个冰箱。通俗来讲就是自己买一个高质量的最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