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男子和妻子共同生育3儿2女,却和保姆同 居17年。妻子不理这个茬,只要不离婚,爱咋咋!男子不想亏待保姆,起诉离婚被拒绝,一气之下立下遗嘱,将300平房产,4000万持股财产,全部留给保姆。多年后,男子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妻子仍不同意,提起上诉,不成想,二审期间,男子去世。保姆跳出来,拿着遗嘱告上法庭,要求继承男子的全部遗产,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大参考7月11日报道,刘先生夫妻因长期分居后,他与保姆共同生活了17年。 去世之前,他留下遗嘱,将全部财产赠与保姆,而最终结局令人唏嘘…… 刘先生和妻子算是少年夫妻,婚后他和妻子共同生育了三儿两女。 按说儿女双全,这应该是一个幸福的大家庭,可夫妻俩却始终感情不和,几乎无法相处。 刘先生有自己的生意,每天耳根子不清净,做生意都没好心情。 他赌气搬离了和妻子共同居住的家,在外面买了一套大房子居住。 一开始,独居的刘先生生活自由自在的像要起飞,耳根子总算清净了。 可时间一长,生活却变得一塌糊涂,吃饭不应时,胃时常不舒服,日常起居无人打理,偌大一个家变得杂乱无章。 刘先生终于意识到,不能只埋头赚钱,生活品质也要提升,可他不想和妻子再有纠缠。 他就雇了一名保姆,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和收拾家务。 保姆干活麻利,刘先生每天回家,热饭热菜又可口,还暖心暖胃。 累了的时候,有人静静的陪着他,偶尔递上一杯花茶,闻着花香,刘先生的心情立马舒畅了。 保姆既能做一手好饭菜,还能提供情绪价值。 慢慢的刘先生对保姆的感情发生了变化,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日久生情。 最终,两人跨越了主顾界限,共同生活在一起,从此两人的同,居跨越了漫长的17年。 另一边,妻子其实早就知道这些,但她一个人需要照顾5个孩子的生活起居。 每天都疲于奔命,根本顾不上丈夫这边。 只要不离婚,5个孩子就有父、有母,将来丈夫的生意和全部家产谁也拿不走,都要留给她的5个儿女。 可刘先生却不这么想,保姆无怨无悔的陪伴照顾他,不能连个名分都没有。 既然和妻子没有感情,为什么还要徒留这段虚无的婚姻? 不如早点离婚,给保姆一个名分。 他说到做到,去法院起诉,要求和发妻离婚,没想到,他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刘先生对妻子更恨了,既然离不了,我也让你啥也得不到! 刘先生立下遗嘱,明确表示:自己名下的300平米房产,和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份额,以及生前享有的所有财物总价值约4000万,全部归保姆所有。 刘先生认为,保姆陪伴了自己这么多年,现在自己年龄大了,必须给保姆留条后路。 让她有一份保障,万一自己不在了,也让她有享不完的荣华富贵。 说起来这也是个笑话,刘先生只认为保姆陪伴了他十几年,却忘了自己的结发妻子,替他照顾5个儿女长大成人! 过了几年,刘先生再次起诉离婚,他说自己和妻子分居多年,早已没有了夫妻之实,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刘先生离婚。 但妻子坚决不同意,我给你生了5个儿女,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孩子现在都大了,双方都已年老。 这时候离婚,得不偿失,妻子担心财产流入外人之手,坚决不同意。 她毫不犹豫,提起上诉,我就要拖着他,就是不离,让他一辈子得不到他想要的。 其实,双方相互伤害,谁也好不到哪去,就在离婚案二审期间,刘先生突然去世。 妻子终于释然,自己和5个儿女,可以正式继承遗产了。 然而,保姆手持遗嘱跳出来,嚷着要继承刘先生的所有遗产! 刘先生妻子对此不屑一顾:我才是原配,你算老几?充其量也就是个保姆。 但保姆毫不让步,我陪伴照顾他17年,这些年你在哪里? 刘先生妻子根本不听这些,这个家里的一根草,也没有你的份! 保姆不信:我有遗嘱。她告上法庭,要求按照遗嘱,合理合法的继承刘先生的遗产。 法院如何判决呢?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刘先生通过遗嘱将上述财产全部赠与保姆时,实际上处分了属于妻子的财产份额。 《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刘先生与保姆长期同 居的行为,违背了婚姻忠诚义务。将巨额财产赠与同 居者的遗嘱内容,明显违背道德风尚。 保姆明知刘某有配偶,仍与其长期同居,并接受大额财产赠与,其行为已构成对刘某婚姻关系的破坏。 遗嘱并非万能,违法内容依然无效。 也就是说,保姆无权通过遗嘱取得财产,刘先生妻子有权要求,返还被侵占的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二审判决,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无效认定,保姆不能通过遗嘱继承刘先生遗产。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大参考2025-7-11
广东深圳,男子和妻子共同生育3儿2女,却和保姆同居17年。妻子不理这个茬,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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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3 1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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