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到铁板了!”广西桂林,一男子花1.73元在超市买了瓶贴着“折扣商品”的饮料,撕开标签后发现饮料已过期2天,而标签上却印有“打印日”的信息,有误导顾客的可能,于是要求超市赔偿他1000元,可超市却认定过期不代表不安全,而且男子并没喝下,拒绝赔偿,男子直接将超市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据齐鲁晚报7月10日消息,事情发生在桂林,男子买完饮料后,准备开盖喝的时候,突然想看下生产日期,如果是临期打折,他还能接受,就怕是过期产品。 可他找遍瓶身都没看到具体日期,正常生产出来的饮料肯定标有日期,不然流不到市场上,他突然想起标签覆盖的地方还没看,于是小心翼翼的将标签撕下。 看到上面标的数字,男子傻眼了,饮料都过期了,超市老板非但没有下架,竟然还敢售卖,都不怕顾客喝出什么问题吗? 最让男子生气的是,饮料瓶上的标签写有打折日期,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个时间,就是饮料从工厂生产出来的时间,他转身质问老板,并索要补偿。 但老板看到瓶子完好无损,没有被打开,怎么可能会危害到他健康,老板还固执的认为保质期仅仅是饮用饮料口感最佳期限,并不是过期不能喝了。 男子花的钱并不多,换做旁人估计就让老板退钱离开了,但男子要和老板硬刚到底,不然不会长记性,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超市把饮料价钱还给男子,并且还要给男子1000元。 对于这件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齐鲁晚报·果然视频 2025年7月10日
这年头搭讪要被“怼出阴影”!这两个女子太勇了!佩服!!!广西南宁,两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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