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狠人了!”据纵览新闻7月9日报道,江苏一男子再婚后,向前妻所生的成年儿子频繁转账,累计高达300万元,其中包含36.8万元车款,79万元房款和83万元大额转账,男子再次离婚后,现任妻子将男子起诉至法庭,要求返还140万余元,法院判了!
信息来源:纵览新闻 2025年7月9日
孙先生,和原配妻子过不下去了,离了婚。
虽然两口子散了,但对亲生儿子的那份情分没断,想着勉强凑合对孩子反而不好。
孙先生后来单身,认识了李女士,两人情投意合,顺理成章登记结了婚。
这本来是新生活的开始,可孙先生心里总惦记着前妻所生的儿子小孙。
小孙那时已经长大成人了,但在孙先生看来,自己成新家,不等于能不管儿子。
所以在和现任李女士的婚姻期间,他是三天两头就给小孙转账。
四年半算下来,那数字可了不得,累积竟然有300万之巨!
这些钱里头,多数是些小来小去的支出,一次转账也都不超过一万块。
但还有几笔大钱格外显眼,一笔是掏了36万8买车的钱,一笔是付了79万的房款,还有一笔更是一下子就转了83万过去。
李女士看在眼里,心里头肯定不是滋味。
那会儿夫妻关系尚在,她想着毕竟是人家亲父子俩,血脉连着呢,孙先生又有能力帮扶儿子,自己说多了怕是伤感情,也就忍了,图个清静,眼不见心不烦。
可这日子,最终还是没能过到头。
孙先生和李女士也走到了离婚这一步。
离婚手续一办完,李女士可不忍了,一下子把“旧账”翻了个底朝天!
她有理有据,小孙明明成年了,能自己挣钱吃饭,平时给点生活费也就罢了。
可这买车、买房、还有那笔大额转账用的都是谁的钱?是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
孙先生没经过她点头同意就私下转走,这里头得有自己的份儿啊。她找上法院,要求前夫孙先生和用了钱的小孙,共同返还给她140多万。
案子到了法院手里,法官们仔细梳理了这笔账。
道理掰扯清楚了,平时那些小额生活费性质的转账,算做父子间的日常帮衬开销,这是人之常情,没啥问题。
但是那三笔大款子,36万8买车,79万买房,83万大额转账,性质就不同了,远远超出了日常过日子的必要范围。
花这样大额的钱,动用的是夫妻共同的积蓄,却没有经过李女士这位配偶的同意,这不合规矩。
所以法院认定这三笔大额操作是无效的,李女士有权要求返还这部分财产中,她应有的份额。
不过,法官明镜高悬,也查得仔细。
案子里的儿子小孙,用不着跟着担责赔钱。
为啥呢?没有半点证据能表明儿子和父亲是事先串通好了,故意转移财产,想坑害李女士。
说到底,父母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资助已成年的子女一把,帮忙安家置业,这事儿在咱们老百姓看来,再普通不过了,是亲情本分的自然流露,它跟那种违背良心和社会秩序的恶意赠与,完全是两码事。
判决结果下来:孙先生需要自掏腰包,把三笔大额款项(就是那买车款36.8万、购房款79万、外加83万转账)合计总数的一半,也就是100万元整,返还给李女士。
这笔账,法院算得公道。
它维护了夫妻财产关系的规矩,讲清了共同财产的使用界限,也没有去否定那份天然的父子情分。 该是谁的责任,就该谁来担。
情分有度,钱财有数。家庭生活要和谐,过钱的时候,心里头也得有杆秤。法院这一判,理清了糊涂账,也留住了人情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