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漂流时,不小心把手机掉水里,一村民捡到后,让他给1500元“辛苦费”,女子只想出400元,两人没谈拢,村民竟直接把手机又扔回河里,并叫嚣:“有本事自己捞去”。女子赶紧跳进河道捞手机,手机没捞出来,她差点没被淹死,可把女子气坏了,她一怒之下报了警,村民被拘留7日,女子的手机又被另一个阿姨捞起来,阿姨一开口,差点没把女子气晕。
7月10日,据扬子晚报报道,一女子喜欢漂流,既刺激又惊险,她很喜欢这项运动。
7月6日,女子跟着几个朋友去漂流,可万万没想到,女子一个不小心,手机却掉进漂流的河道里。
如今,手机对一个人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手机虽然不值钱,但里面的东西很珍贵,女子心急如焚,她做好了支付酬金找到手机的准备。
女子景区里的人说有人捞到了她的手机,就赶紧找了景区某个摊位的村民,可对方让女子给他1000元,就告诉她手机在谁手里。
最后,女子给没给这1000元信息费,报道里没说,村民把她带到另一个摊位的男子那里。
男子看到失主找了过来,他不慌不忙,问了女子手机的品牌、型号信息,核对无误后,步入了正题。
男子说,手机是他费劲巴拉捞起来的,女子必须支付辛苦费。
这个是自然,女子提出给男子400元。对方却嗤之以鼻,说低于1500元,女子别想拿到手机。
对于男子的漫天要价,女子一肚子气,真是太唯利是图了,在她看来400不少了,男子在景区摆摊设点辛苦一天也不一定挣这么多,他咋就不知足呢?
两人讨价还价,最终没谈拢,还把男子惹急了,他竟然做出出乎意料的举动,直接把女子的手机,重新扔进漂流河道里,还叫嚣:有本事自己捞去。
女子顾不上跟男子掰扯,情急之下跳进去捞手机,可因为河水湍急,女子差点没被淹死,幸好游客把她救出来了。
女子又气又急,当时,景区有很多工作人员在场,可他们既不指责男子的行为,也不对自己施救,如果不是陌生的游客冒着生命危险,对自己施与援手,自己小命不保。
女子一怒之下报了警,帽子叔叔赶到后,了解了前后经过也很气愤,直接把男子带走。
最终,随着水位的下降,女子的手机被一本地阿姨捡到,可阿姨也想趁人之危发一笔小财,她也表示,手机不能白给,女子多少得意思一下。
女子想要手机赶紧失而复得,提出给阿姨400元,阿姨一听两眼放光,竟然开口要800,少一分都不行。
可能女子给的辛苦费数目,超过了阿姨的心里底线,她一看女子这么大方,肯定手机对她很重要,多给她要一倍,她也会给,所以狮子大张口。
后来,帽子叔叔介入后,阿姨归还了女子的手机辛苦费到底给了多少没有说。
有人说,景区虽有管理,但监管不到位,出现游客落手机着急,村民检手机索费反复循环的局面。
还有人说:我不懂法,就公平而论,既然我捞起手机索要报酬未果,我把手机再丢回原处,这样的结果双方既没有收获也没有损失,也合乎情理,帽子叔叔不应该对当事人行拘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村民在索要1500元未果后,故意将手机扔回河道。因河道布满坚硬石块,其行为已直接威胁到手机的完整性,符合“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
手机属于私人物品,村民明知扔回河道可能致其损坏,主观上具有毁坏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损毁行为。
即使手机最终没损坏,他的行为仍可被认定为“未遂”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受行政处罚。
根据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村民被行政拘留7日,符合该条款的量罚标准。
村民的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公安机关依法拘留7日合法适当。
《民法典》第317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村民打捞手机的行为属于“拾得遗失物”,但索要1500元远超合理保管费用,如必要的打捞劳务费。《民法典》仅支持“必要费用”,而村民要求的高额费用属于非法牟利,已构成“侵占遗失物”行为。
村民在协商不成后,以扔掉手机相要挟,实际是以损毁财物为手段迫使失主屈服,超出拾得人合法权利边界,属于变相敲诈。
村民的行为违反《民法典》第317条,其无权索要高额费用。警方的行政处罚不仅针对故意损毁财物,也间接否定其非法索酬行为。
索酬未果即毁坏财物,不仅侵害公民财产权,更扰乱社会秩序。仅批评教育不足以震慑类似违法行为,行政拘留具有警示作用。
景区需加强监管,明确禁止村民借机牟利,完善失物处理机制,如免费打捞服务,避免“碰瓷式索酬”形成。
信源:扬子晚报2025-7-10
難得糊塗
狗屁作者,杭州哪个地方,干嘛不敢写出来,放臭屁赚流量
空灵 回复 07-11 18:22
做为一个杭州人,不建议去桐芦,浙江龙港民风淳朴
用户10xxx99 回复 07-11 17:22
自述1991年因流氓罪判了两年半,但不是现在手机的事
猫猫
手机泡水了,修了也用不了多久,还不如买个新的。手机的价值直接大打折扣。这种情况下还要价800,1000的太损了。400就差不多了
蓝色宝宝 回复 07-11 19:19
手机里面的资料比手机值钱
超越梦想 回复 07-11 19:22
现在手机基本都是防水的,修什么捞起来直接用
山峰
这人也太确德了
有来有去
应该给物品价值的1/10,比较合理,一个手机给400还是合理的。有利于遗失物的找回,也奖励了捡到者
卡西莫多
穷山恶水出什么来着
用户13xxx23 回复 07-11 18:08
桐庐县,穷山恶水?
用户10xxx00 回复 07-11 18:52
你搞错了,这是富山肥水
用户18xxx16
写的又臭又长
岸边的光
那个地方人心已坏,缺德
yeye 回复 07-11 18:58
浙江人说不是本地人
梦魇
法律支持遗失物可以要价物值10%,但该村名要价包含打捞费用,不单单是手机价值的10% 。具体打捞费用多少应该按双方约定和打捞难易再协商,虽然谈不拢直接丢河里不太人道,到人居然被拘留就有点过了,如果是故意损坏了手机被拘留还情有可原,谈不拢只是激动的时候不小心手滑又掉水里而已。
我儿快叫爹 回复 07-11 19:20
没人让你去捞,懂?
梦魇 回复 07-11 19:36
正因为是懂法的才会是手滑又掉水里的,差点淹死说明打捞费值这500块钱,
用户18xxx74
缺德玩意
秋叶
乱七八糟几张照片拼出来一个文章,自媒体造谣也不打草稿了
雄-鹰-展-翅
重复扔又重复捞真无聊[得瑟][得瑟]
用户10xxx00 回复 07-11 18:53
真有聊
蓝田
///——s/Sz ,
人间不值得
必要费用,自己捞差点死了,所以必要费用是多少钱……
普普通通
哪个景区??说出来
芊回
这民风太差了,不要去这旅游。
努力
这手机防水吗?
yeye 回复 07-11 18:57
玩过漂流吗?有防水袋装手机的。
小理
我捡了手机,还了还没骂,怎么说呢??我捡手机找不到机主,带着手机走半路,手机响了接了,我说在那个位置桥上第它来拿,结果一见面,问我你为什么不在原地等它。害它跑一里路那么远来拿,我听了后心想往九龙江扔下去算了,天底下什么人都有呀
虎巴巴
真是民风淳朴
君子
富山肥水,出刁民。这个地方的人太坏,素质太差,必须拘留罚款。最好判刑坐牢。差一点害死手机人。
用户16xxx83
哪个景区,穷山恶水啊
用户10xxx67
以前犯流氓罪被判
徐晓芬9
这种人太过分了,但有的人你捡到她手机,等人过来拿,一句谢谢都没有
用户10xxx60
哪个地方?发出来避坑
用户10xxx76
这种地方还搞旅游?活该穷
老虎
倒想问一下,那个人损坏了别人的财物,乱七八糟的。
YYYYDNS
村民干的好!!!!!!
小理
不去漂什么事也没有。还好啦,差点漂出命来啦
聿筆
出去玩为什么不给手机做好防护?
平凡之路
这是哪里?坚决不要去了
用户16xxx40
民心不古了
晓隆
啥人这是,为了点钱,良心让狗吃了
大骆驼
都枪毙
丢丢
女子自己下水去捞手机差点淹死,那么村民下水捞出来就不值1500吗?
冰雪紫芝恋
小仙女白嫖上瘾了,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