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人俊:一个散发着人性光辉的检察官。 《以法之名》中,李人俊检察长的行为最真实,他的行为散发着人性的光辉。 他不是英雄。我们当然钦佩洪亮那样能坚持正义、大义灭亲的钢铁意志检察官,但我们也应该同情李人俊那样更具人性的检察官。 他不是贪官。追求上进无可厚非。在得知妻子用非正常价格“买”了房子时,他立即让妻子退掉,但愚蠢的妻子不听;后来他去补交房费,但没能成功;他一直试图弥补妻子的错误,但没做到。最后,他只能陪着妻子去自首。 他的妻子有些蠢,但他爱她。即使知道她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后,他也没有雷霆暴怒,他默默地承受了这一切。他做了自己能做的事,尽最大的努力减轻妻子的罪责。他没有决绝地举报妻子,和她划清界限,他会因此失去自己奋斗多年在仕途上的成绩,但很痛苦,但没有把这痛苦迁移到家人身上,他是个散发着人性光辉的真男人。
杜女士:“如果她胜了,那将是道德的沦丧,是传统文化的腐朽,是法治的退步”。杜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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